我在市公安XX下属单位工作了六年,现在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请问该咋办
更新时间:2019-04-19 18:51:07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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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市公安XX下属单位工作了六年,现在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请问该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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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 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019-04-19 18:2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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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法》规定,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租赁合同:
1、承租人使用不当,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不正确使用租赁物使之损失,属于承租人严重违约行为,为了保护自己财产安全,出租人应有权利单方解除合同,终止双方的租赁关系。
2、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租赁合同明确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可径行转租,这属于出租人同意;合同未约定转租的,承租人在合同成立后要转租,则必须先取得出租人的同意。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而转租的,出租人单方终止租赁关系。
1、承租人使用不当,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不正确使用租赁物使之损失,属于承租人严重违约行为,为了保护自己财产安全,出租人应有权利单方解除合同,终止双方的租赁关系。
2、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租赁合同明确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可径行转租,这属于出租人同意;合同未约定转租的,承租人在合同成立后要转租,则必须先取得出租人的同意。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而转租的,出租人单方终止租赁关系。
2019-04-19 18:3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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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即便合同还没到期,只要符合一定的法定条件,用人单位可以依法提前解除合同。 那么,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都有哪些呢——
一、协商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知,如果双方协商同意的,用人单位可以合法解除合同。
二、法定事由 如果发生法定的事由,用人单位也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主观存在过错 如果劳动者存在以下的主观过错夫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须提前通知劳动者: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劳动单位提前通知解除合同的情形。 当劳动者存在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只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通知员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即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用人单位濒临破产的 当用人单位濒临破产时,只要依法履行相应的程序,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过即使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也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三、约定事由。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在合同中实现约定了解除合同的事项,当约定事项出现时,劳动者有权合法解除合同。但是有一点必须注意,就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提示:例外情形 但是,需要提醒的是,即便用人单位有以上提到的合法解除合同的法定事由,但也受到一定的限制,即如果劳动者存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协商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知,如果双方协商同意的,用人单位可以合法解除合同。
二、法定事由 如果发生法定的事由,用人单位也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主观存在过错 如果劳动者存在以下的主观过错夫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须提前通知劳动者: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劳动单位提前通知解除合同的情形。 当劳动者存在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只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通知员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即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用人单位濒临破产的 当用人单位濒临破产时,只要依法履行相应的程序,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过即使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也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三、约定事由。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在合同中实现约定了解除合同的事项,当约定事项出现时,劳动者有权合法解除合同。但是有一点必须注意,就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提示:例外情形 但是,需要提醒的是,即便用人单位有以上提到的合法解除合同的法定事由,但也受到一定的限制,即如果劳动者存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19-04-19 18:4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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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单方解除合同的问题,也就是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件主要规定在《合同法》9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期限届满前,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预期违约)
(三)一方延迟履行,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一方延迟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根本违约)当然还有合同法分则中规定的几种情形,如委托合同,不定期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都规定了当事人的单方解除权。 所以简单点说,符合法律规定的单方解除不需要经过法院。而对方如果有异议,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合同的效力,这是合同法96条的规定。
(一)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期限届满前,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预期违约)
(三)一方延迟履行,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一方延迟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根本违约)当然还有合同法分则中规定的几种情形,如委托合同,不定期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都规定了当事人的单方解除权。 所以简单点说,符合法律规定的单方解除不需要经过法院。而对方如果有异议,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合同的效力,这是合同法96条的规定。
2019-04-19 18:5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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