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相关内容是怎样规定的,我有同事怀孕了,向了解一下相关生育险的内容。

更新时间:2018-07-25 13:04:11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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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相关内容是怎样规定的,我有同事怀孕了,向了解一下相关生育险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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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项资料基本资料

未办理《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以下简称《就医凭证》)已急诊流产或分娩无《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证》的需出具夫妇双方街道计生部门证明。


(一)医院病历原件和复印件;


(二)医院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财税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


(四)与收据(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或有医院印章的手工记录清单);


(五)《生育证》原件和复印件或《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异地分娩(已在市医保中心办理异地分娩申请备案手续)

《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异地分娩申请表》或《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


三、已办《就医凭证》,在非定点医院急诊流产或分娩


(一)《就医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由参保人或其家属出具的书面报告。


四、产后并发症


五、经市医保中心认定的各种特殊情况的生育保险医疗费用


(一)由参保人或其家属出具的书面报告;


(二)市医保中心根据各种情况而要求参保人提供的资料。

2018-07-25 12:4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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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同样能够认定工伤的。死者近亲属收集证明死者身份关系的证据,如工作证、服务证、考勤卡、工资条、证人证言等,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按照工亡标准待遇处理有关赔偿问题。amp;lt;amp;lt;工伤保险条例amp;amp;第三十七条规定:“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以上就是无合同工伤死亡问题的解答
2018-07-25 12: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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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可享受医疗待遇有哪些?

遭受到工伤伤害的员工可以到规定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条例第
29、31条规定,工伤职工可以享受以下医疗待遇:


一、工伤职工到规定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1、治疗所需的挂号费、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符合有关规定标准的,从基金中支付。


2、职工治疗工伤需要住院的,由所在单位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3、工伤职工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该期期满后,需要继续接受治疗的,继续享受
1、2项的工伤医疗待遇。


二、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办法办理。

2018-07-25 1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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