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从90年入厂,到现在为止27年,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工龄年限是如何计算的?
更新时间:2019-04-02 01:44:35人浏览
问题描述:
本人从90年入厂,到现在为止27年,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工龄年限是如何计算的?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已帮助5133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首先,按照《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单位无权与你父亲解除劳动关系,你们可以要求单位继续保留你们的劳动关系。
其次,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其次,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019-04-02 01:22:39
咨询我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官方
已帮助11461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除非劳动者主动申请离职,否则在医疗期的员工,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19-04-02 01:25:15
咨询我
平台特邀律师
推荐
已帮助19946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即离职后可以同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但是,要同时领取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必须是符合《劳动合同法》领取经济补偿金条件的才行。
例如,劳动者本人提出辞职,用人单位同意的,不能领取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领取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领取经济补偿金。
但是,要同时领取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必须是符合《劳动合同法》领取经济补偿金条件的才行。
例如,劳动者本人提出辞职,用人单位同意的,不能领取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领取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领取经济补偿金。
2019-04-02 01:35:36
咨询我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推荐
已帮助8545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职工在下列情况从事工作的时间,不作工龄计算:
1.凡职工在敌伪及国民党反动统治时期,任一定的职务,如把头、监工、厂警、矿警等,有压迫剥削行为的,国民党军队官兵,国民党政府机关中的官吏等,其从事该项职务的时间,不作工龄计算。
2.凡判刑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其剥夺政治权利期间;不计算工龄。因反革命罪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其连续工龄应自恢复政治权利之日起重新计算。
1.凡职工在敌伪及国民党反动统治时期,任一定的职务,如把头、监工、厂警、矿警等,有压迫剥削行为的,国民党军队官兵,国民党政府机关中的官吏等,其从事该项职务的时间,不作工龄计算。
2.凡判刑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其剥夺政治权利期间;不计算工龄。因反革命罪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其连续工龄应自恢复政治权利之日起重新计算。
2019-04-02 01:44:35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
无论是因为单位的原因,还是因为劳动者自身的原因,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那么,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下面请
解除劳动关系
人浏览
当劳动者满足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则应当向单位提出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以最大限度的保证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用人单位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根据法律应当承担相应的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劳动关系解除后,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的
《劳动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在何种情况下应当支付劳动经济补偿金,但对具体计算方式没有明确,这就要求审判人员在司法实践中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计算。如劳动部在《劳动法
解除劳动关系
人浏览
解除劳动关系 军龄算工龄应给经济补偿金
解除劳动关系军龄算工龄应给经济补偿金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刘艳新)从部队转业后,当年被安置到一国有企业上班,如今企业面临改制,在部队服役时的军龄算不算工
解除劳动关系
人浏览
除非劳动者主动申请离职,否则在医疗期的员工,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1、退休职工享受社保的退休待遇,其已经不属于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2、已经退休,不能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不成在解除的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此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一.按照职工社保退休1.外地职工外地职工在社保缴纳地必须缴纳10年以上社保才能在当地办理退休,满足缴纳年限可以申请延迟退休,不满足年限只能转回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劳动合同什么时候签就从什么时候算起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辞职没有赔偿,单位辞退你需要赔偿17个月的工资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具体要看你的年龄及劳动合同状况,很多情况企业是无权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可以电话咨询。
全部8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企业为什么要和你解除劳动关系,你们之间签了几次劳动合同,有无缴纳社保,请补充,朋友
全部6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劳动法上没有规定急辞应当扣除多少工资。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等向当地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书写仲裁申请书,然后提交证据资料。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一、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有工会的单位,可首先向工会反映情况,通过工会与用工方进行交涉;若单位还没有成立工会组织,也可直接向用工方提出协商要求;被拖欠工资的工人还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一是惠及范围“再扩大”,能够享受减征政策的乘用车排量限制从1.6升提高到2.0升;二是政策发力“更应时”,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均可享受减征政策
税法
人浏览
具体情况你需要说明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需要详细了解情况才能判断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培训是属于服务合同,不是劳动合同,所以不是劳动部门管。1、培训机构不退相关费用的,一般是民事纠纷,协商不成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2、可以向消费者协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需要详细了解情况才能判断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