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面试人员让我先在地铁实习3-6个月才能转正,靠谱吗?

更新时间:2024-01-15 09:08:11人浏览
问题描述:
你好,我去面试高铁乘务员,但面试人员让我先在地铁实习3-6个月才能转正,靠谱吗?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8012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法律分析:实习生一般三个月转正,但也有五个月的。现在一般都是聘用制,聘用制就是要将传统的用人制度改革成为合同契约式的用人制度任制是事业单位内部具体工作岗位的管理制度,是相对委任制而言的。受聘人拟任工作岗位或职务一般通过竞争取得,确定的形式可以签定聘任合同,也可以签订聘约,或颁发聘书,也可以签订目标责任书,主动权在你所在的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024-01-15 09:07:59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6585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劳动部门举报解决
2024-01-15 08:27:18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7012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可以向劳动部门进行投诉
2024-01-15 09:08:11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劳动合同转移赔偿
劳动合同转移赔偿
劳动合同是保障用人单位、劳动者的一种书面凭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赔偿、福利待遇等事项,但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那么劳动合同转
劳动法
人浏览
员工试用期转正规定有哪些
员工试用期转正规定有哪些
在我国关于劳动者试用期转正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除劳动者有过失性辞退情形和非过失性辞退情形外,用人
劳动法
人浏览
试用期转正
试用期转正
试用期一般是劳动者新入职一个单位的岗位后,由于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实际的工作能力以及工作态度不太了解,所以会先设置一定期限作为试用期,用这段时间来观察和考核劳动者
劳动法
人浏览
试用期转正申请怎么写?
试用期转正申请怎么写?
试用期转正申请尊敬的________:您好!我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进入公司,根据公司的需要,目前负责____________
试用期
人浏览
法律分析:实习了6个月不给转正合法。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试用期满未转正,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予解决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试用期三个月才转正合理吗?
试用期三个月才转正合理吗?
如果劳动合同期限是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则试用期三个月才转正合理。因为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以下三
劳动法
人浏览
你好,招聘需要先交费或办分期的大概率不靠谱!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名称权有什么内容
名称权有什么内容
名称权的内容有:名称决定权、名称使用权、名称变更权、名称转让权。名称权是法人、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依法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名称的权利,是人格权的主要组成部分。
知识产权
人浏览
特别授权是什么意思
特别授权是什么意思
特别授权代理的意思是代理人除享有一般授权代理的诉讼权利外,还可行使代为和解、上诉等涉及当事人实体利益的诉讼权利。与之相对的是一般授权。当事人的授权书中应当载明委
知识产权
人浏览
专利是知识产权吗
专利是知识产权吗
专利是知识产权。专利是指受到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也称专利技术。专利是知识产权中的一种,并不等同于知识产权。专利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种类型
知识产权
人浏览
计算机软件抄袭侵权适用哪些法律
计算机软件抄袭侵权适用哪些法律
计算机软件抄袭侵权适用《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侵权行为是指没有得到软件著作权人的同意,发表其软件作品的。侵犯了软件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知识产权
人浏览
软件使用权算什么
软件使用权算什么
软件使用权是不改变软件著作权的财产本质,依法加以利用的权利。软件使用权由所有人行使,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软件所有权人有权将自己软件使用权转移给他人。
知识产权
人浏览
如何保护照片版权
如何保护照片版权
保护照片版权:照片所有人可以前往身份证所在地辖区的省版权局相关部门,对要进行保护照片采取作品版权登记,通过法律规定的合法有效途径,保护作品的版权。
知识产权
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