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必要性审查通知书不立案是否意味着继续羁押?
更新时间:2024-01-06 02:34:11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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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羁押必要性审查通知书不立案是否意味着继续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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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羁押必要性审查不立案通知书的意思就是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以后确认对犯罪嫌疑人也没有羁押的必要性,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因为逮捕嫌疑人的法定条件之一就是有逮捕的必要性,如果没有逮捕的必要性,检察院会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条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024-01-06 02:3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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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必要性审查不立案通知书是人民检察以书面形式通知刑事案件申请人,该刑事案件的审查结果的一种文书。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第十二条经初审,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具有本规定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情形之一的,检察官应当制作立案报告书,经检察长或者分管副检察长批准后予以立案。对于无理由或者理由明显不成立的申请,或者经人民检察院审查后未提供新的证明材料或者没有新的理由而再次申请的,由检察官决定不予立案,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2024-01-06 02: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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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必要性审查不立案通知书是人民检察以书面形式通知刑事案件申请人,该刑事案件的审查结果的一种文书。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第十二条经初审,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具有本规定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情形之一的,检察官应当制作立案报告书,经检察长或者分管副检察长批准后予以立案。对于无理由或者理由明显不成立的申请,或者经人民检察院审查后未提供新的证明材料或者没有新的理由而再次申请的,由检察官决定不予立案,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2024-01-06 02: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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