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我丈夫向我借了30万,我全转给他去投资了,现在他不承认投资了,说花掉了。他打算将这笔债分一半给我,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更新时间:2024-01-05 12:48:11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老公让我帮他贷款了30万,当时我并不知道这是我个人贷款。贷款的钱我全都转给他了,他去做的投资,他现在也不承认去投资了,就说花掉了。之前也是他在还贷款,我俩在离婚。他要把这笔债分我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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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若一方有证据证明对于此笔贷款其并不知情,也没有用于家庭日常开支的,属于夫妻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进行清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4-01-05 12:4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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