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者有什么区别吗?

更新时间:2024-01-02 10:08:04人浏览
问题描述: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属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二者有什么区别吗?可以分别举两个例子吗
3位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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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一般指的是,因智力发育不成熟或者精神存在一定程度的障碍,无法认清其自身行为后果的人。且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2024-01-02 10: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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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具有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2024-01-02 1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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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具体是指下列主体: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2024-01-02 1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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