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本人同意,变更了我的参保地
更新时间:2024-01-01 09:12:08人浏览
问题描述:
未经本人同意,变更了我的参保地
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官方
已帮助14317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1、这个可以咨询你办理转移社保的社保局,要按他们要求办理。本人去直接就能办。要是能代办就需要委托书,并且委托人带着你的委托书还需要携带你的和他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前去办理。 2、其实参保人只要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一般情况下,参保人不用两地跑,而且,找到新工作后一般都是由新单位办理社保转移手续。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法律依据: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八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2024-01-01 09:12:08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