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故意撞我,我打了110,派出所只处理了罚款,没有处理医药费,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4-01-01 08:10:47人浏览
问题描述:
你好,我和别人挣吵,但对方故意开车撞了我,把我撞倒在地,下车行看了我一下,杨信要把我压死,对方又上车往后把车子往后倒了几米,准备二次压我,被我一个朋友站在我前面挡着,对方手撑在车窗外用手式和语言让我朋友让开,我朋友就没让开,就没有等二次伤害,后我打了110,派出所出的警,处理结果太让我接受不了,只给对方处罚二百罚款,连我医药费都没处理,后我我了好几个部门,把我像踢皮球一样,当地律师也找了,律师说派出所都不处理对方了,他们也没办法,当时事发扡正在治安监控下,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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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拨打报警电话或到当地派出所进行报警。人身损害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如果达到轻伤以上,追究打人者刑事责任并附带民事赔偿,属于轻微伤的按治安案件处罚。人没受到伤害但车辆受损的,对方需要承担侵权责任,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它方式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2024-01-01 08: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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