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胜诉后能够向原告要误工费吗
更新时间:2023-12-26 09:40:31人浏览
问题描述:
被告胜诉后能够向原告要误工费吗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合同纠纷律师团队
推荐
已帮助12335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被告胜诉后一般不可以向原告要误工费。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预交,被告胜诉后,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原告享有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被告因参与诉讼所产生的误工费原告无需承担。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
(一)项、第
(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
(一)项、第
(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2023-12-26 09:37:57
咨询我
被告胜诉后一般不可以向原告要误工费。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预交,被告胜诉后,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原告享有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被告因参与诉讼所产生的误工费原告无需承担。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
(一)项、第
(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已帮助17380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被告胜诉后一般不可以向原告要误工费。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预交,被告胜诉后,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原告享有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被告因参与诉讼所产生的误工费原告无需承担。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
(一)项、第
(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2023-12-26 09:38:13
咨询我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官方
已帮助9386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被告胜诉后不能向原告索要误工费。原告享有诉讼权利,不需要赔偿被告的损害。
《诉讼费用支付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承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的利益决定各自的诉讼费用数额。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诉讼费用支付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承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的利益决定各自的诉讼费用数额。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2023-12-26 09:40:31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人身损害误工费是多少
在我们实际工作当中,经常会出现一些突发性的意外,耽误了工作也会要误工费,因为需要好好养伤而没办法工作。那么,最新人身损害赔偿误工费计算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法律快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浏览
老人财产分配官司受理后多长时间才能宣判
受理老人财产分配官司后一般三至六个月宣判。如果人民法院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般需要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宣判,若是有特殊情况导致延长了的,就可能会超过六个月;如
民事案由
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