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不懂他们说是内部合同没什么用就签了,如果不签我们合同以到期算我们自动离职…(合同到期是2016.4.19日以过期)我想问签的不要保险的合同合法不

更新时间:2019-04-06 07:31:19人浏览
问题描述:
本人物业小区保安2013.4.20日入职,现在以3年多了一直没给交保险,当时在干了一年多时工司叫签了个合同,有一个承诺书放弃保险的,劳动合同的日期也是工司给添的,当时不懂他们说是内部合同没什么用就签了,就这几天工司又叫签合同说到期续签,但是说签的对方是保安工司说要把我们转交给保安工司,如果不签我们合同以到期算我们自动离职…(合同到期是2016.4.19日以过期)我想问签的不要保险的合同合法不,物业把我们转叫给保安工司合法不,能否得到补偿当时不懂他们说是内部合同没什么用就签了,如果不签我们合同以到期算我们自动离职…(合同到期是2016.4.19日以过期)我想问签的不要保险的合同合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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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承诺书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并且公司有证据证明劳动者没有做到,则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是合法的,是无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019-04-06 07: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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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欠条/借条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借款协议、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
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是最好的办法.
首先收集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的实际证据,其次继续协商,要求对方偿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违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最终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后拒不归还可申请强制执行。
2019-04-06 07: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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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2019-04-06 07:2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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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同时,根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的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劳动者赔偿金。
因此,可以根据以上法律规定,结合自己的情况确定索赔的数额。
2019-04-06 07: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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