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案一结是什么意思?
更新时间:2023-12-20 20:54:06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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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案一结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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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意思是双方接受法院的调解,诉讼调解是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民事权益争议自愿、平等地进行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诉讼活动和结案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 庭审调解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2023-12-20 20:5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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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的效力如下:
1、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法院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之间争议的实体民事权利义务得以确认,民事纠纷得以解决;
2、结束诉讼程序。法院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结案件的方式之一。
法院调解生效后,诉讼程序即告终结,人民法院不得对同一案件再行审理或另行作出裁判,当事人也不得提起上诉;
3、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调解协议生效后,当事人应按照调解协议所确认的义务自觉履行。
法院调解流程有哪些
1、调解的开始,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调解;
2、调解的进行,法院的调解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
3、调解结束,调解因当事人拒绝继续调解或双方达成协议而结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九十八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1、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法院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之间争议的实体民事权利义务得以确认,民事纠纷得以解决;
2、结束诉讼程序。法院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结案件的方式之一。
法院调解生效后,诉讼程序即告终结,人民法院不得对同一案件再行审理或另行作出裁判,当事人也不得提起上诉;
3、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调解协议生效后,当事人应按照调解协议所确认的义务自觉履行。
法院调解流程有哪些
1、调解的开始,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调解;
2、调解的进行,法院的调解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
3、调解结束,调解因当事人拒绝继续调解或双方达成协议而结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九十八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2023-12-20 20: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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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指的是是双方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主持下进行的,由此达成的协议,是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活动同当事人的处分行为相结合的结果,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就具有法律效力,其效力与判决相同。调解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与生效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调解结案和判决结案是结案的两种方式,首先选择调解,调解不成功才进行判决,但是两者的法律效力是相同的,都具有强制的执行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 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调解书由审 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2023-12-20 20:5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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