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从事船员行业的!是否合理?请问劳务派遣人员和用工单位正式员工的薪酬待遇福利劳保

更新时间:2019-04-10 07:36:29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是从事船员行业的!我想知道一个月只休息五天是否合理?另想请问劳务派遣人员和用工单位正式员工的薪酬待遇福利劳保,是否应该一视同仁?我是从事船员行业的!是否合理?请问劳务派遣人员和用工单位正式员工的薪酬待遇福利劳保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8029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单位可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务派遣人员及派遣单位,将劳务派遣人员退回派遣公司,由派遣公司为其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手续。
  
1、劳务派遣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本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务派遣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派遣公司培训或者经本公司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派遣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派遣协议无法履行,经当事人(三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派遣协议和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本公司因生产经营组织发生变更或因业务流程再造,依法裁减人员的。
  
5、日常工作检查三次未履行工作职责或年度考核不及格的,无故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的
  
6、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期满的。
  
7、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19-04-10 07:11:55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8153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劳务派遣人员工伤事故处理程序如下:  1,劳务派遣员工出现工伤首先由用工单位第一时间送到医院给予急救。
  2,由用工单位或劳务派遣员工本人及时通知劳务公司。  3,劳务公司负责工伤的申报,审批,的鉴定等一系列的工伤程序的处理。  4,工伤的赔偿根据工伤鉴定的标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赔偿。
  5,赔偿结果达不到一致,劳务派遣员工可通过进行调解或法院宣判。
2019-04-10 07:13:33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2231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劳务派遣员工有哪些好处,  
1、更多选择就业机会  可以充分体现个人的择业自主。由于个人的人事关系全部建立在劳务派遣公司,合同期满,能够毫无障碍地进行流动,重新选择更能发挥自身素质的工作岗位。劳务派遣公司广泛的职业信息渠道为求职者提供更多的就业选择。在不同职位流动和比较中找到合适的工作。如劳动者回到派遣公司后,派遣公司可以根据劳动者的求职需求,重新安排工作。公司现在已经和20家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安置各类人员2000多人,有着丰富的用工资源,可以进行广泛的工作调剂。  
2、更好保障合法权益  在劳务派遣合同期内,劳务派遣公司成为用人主体,在对个人的报酬、待遇的执行中,能够严格按国家的法律、政策进行操作,最大限度地保护受雇员工的各项合法权益。劳动者个人与企业在雇佣关系处在弱势,劳务派遣公司则能够有效监督用人单位规范用人制度,为外派员工提供职业安全、卫生条件,合法权益得到应有保障。  
3、更能发挥个人才能  个人实行劳务派遣后,个人可以合法建立多元劳动关系,在不影响原有工作前提下寻求更多发挥自己才能的机会和空间。  
4、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公司保证每月按时把工资足额直接打到每位劳务人员的工资卡,不会克扣员工的任何费用。
2019-04-10 07:36:29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7213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如果单位不承认和工伤职工存在劳动关系,首先确认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就要注意收集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卡、工资单、考勤卡、暂住证以及其他一切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这些证据材料可以是书面证据,也可能是证人证言、录音证据、实物证据、电子证据等。
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9-04-10 07:35:06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劳务派遣公司克扣用工单位付给劳务人员的工资合法吗?
劳务派遣公司克扣用工单位付给劳务人员的工资合法吗?
《劳动合同法》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
人浏览
被派遣员工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吗?
被派遣员工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吗?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
劳务派遣
人浏览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正式员工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劳务派遣单位从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中扣留一部分,作为劳务派遣单位介绍工作的中介费是否合法?
劳务派遣单位从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中扣留一部分,作为劳务派遣单位介绍工作的
劳务派遣单位从劳动者工资中截留中介费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未支付的,责令其向劳动者支
劳务派遣
人浏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可以与用工单位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可以与用工单位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务派遣协议?
根据协商一致的原则,派遣期限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双方可以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务派遣协议,也可以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务派遣协议。
劳动合同期限
人浏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定《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务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人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劳务派遣员工被辞退有赔偿吗
劳务派遣员工被辞退有赔偿吗
劳务派遣员工被辞退,如果是无过错性辞退的,有赔偿。根据该员工在工厂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赔偿给员工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
劳动纠纷
人浏览
按照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公司属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支付加班工资、绩效奖金以及与工作岗位相关福利待遇的义务。受伤者社会保险本应由用人单位也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单位对劳务派遣员发放年终奖应一视同仁
单位对劳务派遣员发放年终奖应一视同仁
核心内容:《劳动法》第46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劳动合同法》第62、63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
工资福利
人浏览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什么是劳务派遣
什么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劳务派遣单位将劳动者派往其他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依据派遣协议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报酬,再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据劳动
劳动纠纷
人浏览
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单位可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务派遣人员及派遣单位,将劳务派遣人员退回派遣公司,由派遣公司为其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手续。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劳务派遣员工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如何确定?
劳务派遣员工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如何确定?
劳务派遣员工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如何确定?[孙斌]/劳务派遣员工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如何确定?孙斌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构成虽然与一般员工一样,但发放工资的
经济仲裁动态
人浏览
劳务派遣可以随时被辞退吗
劳务派遣可以随时被辞退吗
劳务派遣不可以随时被辞退。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情况包括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患病或者非
劳动纠纷
人浏览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劳务派遣人员工伤死亡要如何赔偿
劳务派遣人员工伤死亡要如何赔偿
这个看是申请工伤事故还是申请民事损害赔偿。一般来说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关系是和派遣单位之间产生,所以工伤事故应当由派遣单位
工伤赔偿
人浏览
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期差额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