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签订的租房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验收合格证是合同附件,出租方始终不能提供,我可以起诉合同无效吗、

更新时间:2019-04-11 15:55:53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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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签订的租房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验收合格证是合同附件,出租方始终不能提供,我可以起诉合同无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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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的类型:
合同如果欠缺上述生效要件,就可能导致无效,具体来讲,根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合同无效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此处的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此处的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2019-04-11 15:3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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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无效的情形:
1、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或保险代理人等资格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例如,投保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或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缔约行为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保险人不具备法定条件,不是依法设立的;保险代理人没有保险代理资格或没有保险代理权。如果保险合同是由上述主体缔结,则合同无效。
2、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缔约过程中,如果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的方式致使对方作出违背自己意愿的意思表示,均构成缔约中的意思表示不真实。在这里,欺诈是指行为人不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虚假情况,诱使对主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如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明知不存在风险却谎称有风险,明知风险已经发生而谎称没有发生等等。胁迫是指一方当事人以给对方或与对方有关的人的人身、财产、名誉、荣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同自己订立保险合同的行为。要挟是确定可能实现的行为,而且足以使对方违背自己的意志与其订立保险合同。
3、客体不合法。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没有保险利益,则其订立的保险合同无效。
4、内容不合法。如果投保人投保的风险是非法的,如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
2019-04-11 15: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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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纠纷的类型及解决方式:
(1)承租人不履行合同,拖欠租金纠纷。
这类纠纷是目前房屋租赁纠纷的主要表现形式。企业和个人租赁房屋进行生产、经营、办公,因经济效益发生负增长,随之发生的就是欠租金和因欠租金的大量房屋租赁纠纷;个别住宅出租屋也存在这个情况。
出现拖欠租金纠纷后大致会出现三种处理方法:
①租赁双方协商一致,要么承租人及时付清租金,要么出租人同意延期支付,不涉及租赁合同的其他方面。②在解决拖欠租金问题的同时,租赁双方还就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问题一并解决,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③解除租赁合同。对已失去继续履行合同基础的租赁关系,或由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或由一方起诉而终止。
(2)不签订书面合同,或合同不规范,主要内容不完备,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而发生租赁纠纷。
由于租住双方缺乏法律知识,或怕麻烦、图简便,特别是农村股份公司村民出租房屋时,很少签订书面合同,更是留下了纠纷的种子。
(3)损害赔偿纠纷。房屋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房屋损坏赔偿、人身或财物损害赔偿、侵犯房屋共有人合法权益赔偿、承租人擅自对房屋所作的装修如何赔偿等。
从司法实践看,目前颇有争议的是租赁关系结束后,承租人对房屋所作的装修如何赔偿。
(4)房屋租赁期间出售的优先权纠纷。
在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可以出售房屋,但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在相同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该房产的权利。
出租人在出售房屋之前应按规定时间(深圳市规定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
(5)转租纠纷。
这属于出租人没有租赁权而出租房屋,房屋的所有权人不予以追认而发生的纠纷。
按规定,承租人转租房屋时应得到出租人的同意,否则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2019-04-11 15: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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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应当注意的事项如下:
1、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合同。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
3、住房用途
4、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
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
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
8、转租的约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
9、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0、违约责任
2019-04-11 15: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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