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下我工伤已评残为九级,要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就无条件申请工伤复发。我可以申请后续治疗费吗??

更新时间:2019-04-06 12:12:53人浏览
问题描述:
您好律师们:请教下我工伤已评残为九级,但一直反复痛。要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就无条件申请工伤复发。我可以申请后续治疗费吗?谢谢解答????请教下我工伤已评残为九级,要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就无条件申请工伤复发。我可以申请后续治疗费吗??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8002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工伤鉴定是没有时效规定的,裁决下次鉴定后,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只有工伤认定有时效规定,所在单位为事故发生之日起30天,工会、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为1年。
超过时效,没有法定时效中止情形,不能认定工伤,按工伤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
工伤鉴定,即劳动能力鉴定,没有时效规定,只有鉴定时间的原则规定,即伤情相对稳定时,一些省市有停工留薪期满应当鉴定的规定,但未及时鉴定也只是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鉴定后恢复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没有能够参加本次鉴定,可以参加下次鉴定。鉴定后与用人单位就工伤保险待遇发生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019-04-06 11:52:19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6338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发生工伤事故后,由用人单位、职工或职工直系亲属或工会准备法律规定的材料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首先,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患有被诊断的职业病时,用人单位应主动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起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在规定的一年期间内没有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申请。
注意申请的机构是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而不是安全监察部门或社会保险机构。在按照规定是省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时,按照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在申请时准备的材料有:记载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的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和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
2019-04-06 11:56:59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9746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劳动者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单位过期不起诉的,工伤认定结论生效,如果单位不执行的,职工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需起诉,直接申请执行即可)。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2019-04-06 12:05:15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5118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劳动者因为违反相关规定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参照《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019-04-06 12:12:53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申请工伤赔偿要解除劳动合同吗
申请工伤赔偿要解除劳动合同吗
申请工伤赔偿要解除劳动合同吗?劳动者在工伤后可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在工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是受限制的,否则要给予经济补偿。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
工伤损害赔偿常识
人浏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工伤复发在什么时间可以申请
工伤复发在什么时间可以申请
工伤复发,可以享受继续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复发因生活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
劳动法
次播放
劳动者超时未申请工伤认定,还能主张工伤赔付吗?
劳动者超时未申请工伤认定,还能主张工伤赔付吗?
未在法律规定时限内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能否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赔付?对此,有人认为可以,有人认为不可以。认为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赔付的理由是,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认定时限
人浏览
工伤申请
工伤申请
个人可以办理工伤申请。去年,许多工厂在工人出现严重工伤事故时,往往隐瞒事实,逃避责任,不给工人办理工伤申请,劳动部门规定个人直接可以办理。伤者根据自己的情况,到
劳动合同知识
人浏览
发生工伤事故后,由用人单位、职工或职工直系亲属或工会准备法律规定的材料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首先,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患有被诊断的职业病时,用人单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工伤复发还需要认定吗
工伤复发还需要认定吗
如果经认定为工伤,之后又复发,此时属于有新的变化情况,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从而进一步认定伤残情况,以便后续处
劳动法
次播放
您好,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可以要求支付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总共要赔偿你17个月的工资,希望能帮助到您。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1)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①使用不合格,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②严重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工伤复发治疗工伤的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待遇保持不变,应当是工伤复发前的工资标准,公司应当支付医疗费,按照工伤医疗费标准计算。工伤后合同到期不想签,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可以申请,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按照《工
全部1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需要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的是
需要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的是
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税额的需要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实践中,市区的税率为7%,县城和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不在市,县城或县属镇的税率为1%。
税法
人浏览
可以申请工伤,因为是工作中受伤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怎样按政府指导价交契税
怎样按政府指导价交契税
按政府指导价交契税如下:90平方以下契税为1%;90平方~144平方以下契税为1.5%;144平方及以上契税为3%;房子性质为别墅或商业用途的、小区容积率小于2
税法
人浏览
先鉴定是不是因为工作造成的还是自身原因,如果是工作造成的,可以申请认定工伤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大学生实习期通常有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实习单位应合理确定顶岗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分析: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店面房要纳税吗
店面房要纳税吗
店面房要纳税。对于自用的店面房,通常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计算房产税;对于出租的店面房,通常按照租金收入计算房产税,从租计征的法定税率是12%。
税法
人浏览
未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工伤的,向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确定事实劳动关系,经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获得以下工伤赔偿项目: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南京车辆购置税怎么算
南京车辆购置税怎么算
南京车辆购置税的计算是: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税率为10%,以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计税的价格为支付给经销商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税率1
税法
人浏览
合同工资与实际工资不符的处理: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履行,或者向当地的劳动部门,或者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如果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劳动合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租金发票的税率是多少
租金发票的税率是多少
租金发票的税率是:有形动产租赁税率17%,不动产租赁税率11%。房屋租赁属于不动产租赁,增值税税率是11%,小规模纳税人按照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个人出租住房减
税法
人浏览
可以,您有权申请双倍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还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您就有资格获得双倍工资的赔偿。您的权益应当得到保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一是惠及范围“再扩大”,能够享受减征政策的乘用车排量限制从1.6升提高到2.0升;二是政策发力“更应时”,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均可享受减征政策
税法
人浏览
具体见面聊吧什么情况啊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双方就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后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给先受理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工伤必须是单位负责的,单位的这个条款是无效的。
全部6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每个地方的产假天数都是不一样,最少是128天,最长的大概可以放7个月,主要看每个地方的颁发的生育政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妇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