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带着孩子,没有住房,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吗?收入不稳定

更新时间:2019-03-30 11:05:15人浏览
问题描述:
离婚带着孩子,没有住房,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吗?收入不稳定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民事法律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8553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
一、申购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建成区城市户口3年以上;


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倍;


3、无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20平方米;


4、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


1、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需验所有享用此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并提交每人复印件一份,小孩需提交户口本复印件;


2、提供单独的夫妻双方年收入、住房情况证明(无房的出具无房证明,有房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无业人员或私有企业人员需由办事处或居委会出具;


3、结婚证及复印件一份;


4、单身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一份或离婚证及复印件一份。


5、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2019-03-30 10:47:12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7323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相关法条: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2019-03-30 10:53:54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9637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经济适用房是指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经济适用房是有限产权的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即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  
一、经济适用房离婚分配  解决经济适用房怎么分配,离婚归谁的问题,首先需要确定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是一方夫妻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哪些情况下,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是夫妻个人财产,哪些情况下,经济适用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呢?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虽然经济适用房尚未办理产权证,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购房款的,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婚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婚后双方共同支付购房款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3、一方婚前申请购买并支付部分购房款,婚后夫妻交足购房款的,婚前所支付的购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当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就补交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4、一方婚前购买并已支付全部购房款的为个人财产,房屋应当归买受人所有,即此种情况下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确定了法定情况下经济适用房的归属后,经济适用房离婚怎么分配的问题就解决了一半。也就是说,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按照离婚房产分割的原则,参照照顾女方、照顾抚养子女一方、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归谁。如果是夫妻个人财产的,则离婚经济适用房归个人所有。当然,夫妻协议经济适用房归谁的,按照协议的约定。  
二、离婚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  在解决经济适用房离婚怎么分配,归谁的问题后,最重要的就是解决离婚房产的补偿问题了。在解决离婚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对另一方的补偿问题时,就需要分情况来进行说明。  
1、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的,离婚如何分割  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管理办法》的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的,首先遵照夫妻协议约定,夫妻对经济适用房没有达成约定的,由于无法估计房产的价值,因此也就无法确定补偿的数额。在此种情况下,对购买不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不予分割,等到取得完全产权时,再行分割。此时,就涉及到房产增值或房产贬值的问题了。为了避免发生难以预料的情况,可以选择申请回购。对回购取得产权的房产按照市场几个进行分割即可。此时,还有一个比较可行的办法,就是夫妻可以竞价拍卖该经济适用房,由出价高的一方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2、购买的经济适应房已满5年的,离婚如何分割  同样的,夫妻对财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以后,取得该房完全产权。再由评估机构按照市场价评估该房的价值,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分割此经济适用房。取得产权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相应的房屋价值补偿。  需要强调的是,经济适用房离婚时的分配和购房资格没有任何关系,经济适用房离婚时分割只需要按照法院判决或双方协商确定即可。
2019-03-30 11:02:08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8516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2019-03-30 11:05:15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经济适用房是商品房吗?
经济适用房是商品房吗?
房地产动态
人浏览
你什么条件呢/jing经适房的条件你是否符合?Z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双方离婚孩子怎么判?
双方离婚孩子怎么判?
双方离婚孩子的判决:孩子如果是两周岁以下的话,法院一般会判决归女方抚养。如果是两周岁以上的,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
离婚
人浏览
何为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
何为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经济适用房,是指根据地方经济适用房计划安排建设
廉租房动态
人浏览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四川成都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1.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申请经济适用房必须同时具备4个条件:五城区(包括高新区)正式户口;家庭年收入在规定的中等偏低收入线(家庭年收入
呆账核销
人浏览
目前,对于夫妻离婚时如何分割军队经济适用住房,法律并没有特别的详细规定。鉴于军队经济适用住房的特殊性,首先应当到房屋管理机关了解房屋的具体使用以及管理情况。如果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家庭冷暴力离婚补偿多少
家庭冷暴力离婚补偿多少
家庭冷暴力离婚补偿多少要具体结合其严重性,是否符合造成对方伤害,伤害的严重性等结合案件情况,一般由法官自由心证来裁量。我
离婚
次播放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1、农村没有房子的每户村民可以向村委会申请审批一处宅基地。2、农村人,未申请已建好一座住房楼,是非法的。如果确实没有房子,可以向村委会申请补发一处宅基地。如果批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一般没有的,你到当地的街道沟通一下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北京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北京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北京离婚财产的分配:北京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分割可以由双方共同商议。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进行起诉,法院会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分割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会平均分配。
婚姻家庭
人浏览
你好,建议咨询房管局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诈骗罪坐牢可以离婚吗
诈骗罪坐牢可以离婚吗
诈骗罪坐牢可以离婚。夫妻一方服刑期间,另一方可以提起诉讼离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没有继续维持的可能,经法院调解,坚持离婚,法院按照相关法律,应判决准予离婚。
婚姻家庭
人浏览
能否申请经济适用房,与你是否离婚没有关系,与你是否有房也没有必然联系。按国家规定,最少要同时符合下列规定才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一)具有当地城镇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在房产证上面有名字的,如果当事人属于法定继承人,且不存在遗嘱的,可以继承;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说明将房产留给当事人继承的,当事人也可以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分居五年离婚可以分财产吗
分居五年离婚可以分财产吗
分居五年离婚可以分财产。按照法律规定,离婚时财产分割,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未果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以及当事人双方的情况,依法
婚姻家庭
人浏览
需要看财产的性质确定,如是夫妻共同财产,是需要平分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领结婚证需要人事档案吗
领结婚证需要人事档案吗
领结婚证不需要人事档案。领取结婚证需要的证件是本人和对方无禁止结婚的血缘关系的声明;男女各自的身份证、户口簿;本人无配偶的签字声明以及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
婚姻家庭
人浏览
当事人在婚后买房,即使写一方名字一般也属于共同财产,因为婚后所取得的财产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婚后买房是用一方个人财产买的,这时登记这方的名字,那么就不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到处宣传别人出轨违法吗
到处宣传别人出轨违法吗
到处宣传别人出轨违法。到处宣传他人出轨是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对于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出轨的,对他人的身心健康造成影响,自然构成侵权。直接影响个人名誉。受害人可以要求对
婚姻家庭
人浏览
离婚法院按照以下原则对孩子抚养权进行判决: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判决离婚后民政局会显示离婚吗
判决离婚后民政局会显示离婚吗
判决离婚后民政局不会显示离婚。人民法院没有义务主动通知民政部门,双方是否被判决离婚。更改民政局的婚姻状况,双方当事人需要携带有关证件,前往当地街道办事处或者公安
婚姻家庭
人浏览
您好,要看具体情况的,如果对方答应,当然是可以的
全部7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一般平均分割,一方有明显过错的,另一方没有过错的,有过错乙方可以少分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