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所在公司一直没有和我弟弟签订劳动合同,给出的结论是你没有来上班已经被我们公司辞退了,也从未给与任何经济补偿。

更新时间:2019-05-17 02:20:53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弟弟于去年2015年7月底到一家汽车销售4S开始上班,担任汽车销售职务,但今年2016年7月25日下 午(去医院拿自己的以及他们公司其他同事医保卡回家途中)突发脑梗塞中风送医院急救,至今还在康复期。他们所在公司一直没有和我弟弟签订劳动合同,但是2016年3月份开始有给我弟弟买广州市社保,但是2016年10月的社保突然停缴,冻结我们的社保账户,以至于我们在2016年10月25日至2016年11月4日在医院住院期间的医药费无法享受医保报销,需要全部自费,也影响到我们接下来到其他医院继续做康复治疗。我们询问他们公司,给出的结论是你没有来上班已经被我们公司辞退了,而且在我弟住院期间从未收到过他们工资支付的任何基本医疗期内应得工资,该公司自始至终也从未正式提前通知过我们我弟弟已经被他们辞退了,不再继续给我们交社保了。也从未给与任何经济补偿。很霸道的告诉我们他们公司老总商议辞退我弟弟,他们通知公司财务不要给我弟弟缴纳2016年10月份社保,很希望您能帮助我们,遭受这么蛮横的公司。他们所在公司一直没有和我弟弟签订劳动合同,给出的结论是你没有来上班已经被我们公司辞退了,也从未给与任何经济补偿。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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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条例》调整;
2、如果能够被认定为工伤可以要求相应的工伤赔偿内容。
3、工伤赔偿的内容有:工伤赔偿内容有: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和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2019-05-17 01:5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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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简称医保,是社会保险的一种。医保的报销比例为:
1、在职职工:一级医院,统筹基金报销90%,个人自付10%;二级医院,统筹基金报销85%,个人自付15%;三甲级医院,统筹基金报销80%,个人自付20%
2、退休人员:一级医院,统筹基金报销93%,个人自付7%;二级医院,统筹基金报销
89.5%,个人自付
10.5%;三甲级医院,统筹基金报销86%,个人自付14%。
3、外来从业人员(外地户口购买广州外来工医保):一级医院,统筹基金报销72%,个人自付28%;二级医院,统筹基金报销68%,个人自付32%;三甲级医院,统筹基金报销64%,个人自付36%。
2019-05-17 02: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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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病假工资的计算: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
(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职工“短期病假”,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病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二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二年不满四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八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病假日工资=最低工资标准×80%÷
21.75天(月计薪天数)
2019-05-17 02: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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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费用报销依据:劳动法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019-05-17 02: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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