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侵权怎么处理?

更新时间:2023-11-30 12:40:37人浏览
问题描述:
字体侵权怎么处理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综合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7222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字体侵权,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八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2023-11-30 12:39:30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0246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名字侵权的处理是当事人可协商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上述责任。法律依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等。
2023-11-30 12:39:34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5231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当发生字体侵权的时候,被侵权人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友好协商。这是解决民事纠纷最常用、也是最快捷的方式,有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和平解决问题。

二、调解。所谓调解,就是指通过第三人的居中调解,能够促使双方就争议达成一致意见,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 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2023-11-30 12:40:37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关于著作权侵权诉讼
关于著作权侵权诉讼
关于著作权侵权诉讼是著作权利人,即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所有人。著作权利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是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的三
知识产权
人浏览
字体侵权,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字体著作权侵权是什么意思
字体著作权侵权是什么意思
字体著作权侵权的意思是:字体的使用或者没有经著作权人的同意,使用该字体设计,侵犯作者著作权的一种违法行为。侵权人应当根据
知识产权
人浏览
图片相似度多少为侵权
图片相似度多少为侵权
我国现在正不断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程度,判断侵权的最直接方式就是看两个作品之间的相似程度,若达到一定标准,则可以认定为侵权,我国法律对判断图片侵权的具体的方式进
侵权责任一般规定
人浏览
淘宝产品图片侵权赔偿怎么应对
淘宝产品图片侵权赔偿怎么应对
淘宝相信大家都逛过,最吸引人的就是产品图片,现如今大家保护原创作品的意识越来越高了,而有些商家为了节省开支,直接拿别人的产品图就用,这是不对的,可能会被投诉图片
侵权责任
人浏览
建议协商 协商不好可以起诉的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图片侵权怎么办
图片侵权怎么办
若行为人具有图片侵权的行为,则侵权人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并且可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对
知识产权
人浏览
商标权侵权怎么去处理?1、协商:发生商标侵权纠纷,首先可以双方协商解决;2、工商调处:协商不成,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查处;3、起诉:也可以到具有管辖权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名字侵权的处理是当事人可协商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上述责任。法律依据:2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商标侵权官司的处理办法:首先,当事人需要收集侵权人实施侵权行为、实际损失、损失与行为因果关系等相关证据。然后,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符合规定的起诉状。最后,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麻烦情况再说具点,目前您描述的内容我们还无法给您确切法律意见,感谢感谢!!
全部18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临时身份证的用途限制
临时身份证的用途限制
临时身份证的用途限制如下:时间限制,临时身份证只有三个月的有效期;时效限制,需要长期保存复印件的业务不能使用;功能限制,需要刷身份证读卡的无法使用,临时身份证没
民事诉讼法
人浏览
商标侵权的处理是: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中学生第一次异地办理身份证
中学生第一次异地办理身份证
中学生第一次不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初次办理身份证必须要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补办和换领居民身份证才可以异地办理。异地换证是为了在外地的群众就近办理身份证明。
民事诉讼法
人浏览
字体侵权算知识产权侵权。因为字体属于著作产权保护的作品,侵犯了字体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而著作权属于知识产权,所以字体侵权也属于知识产权侵权。法律依据:《中华人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两年更新一次。中国执行公开网是自动更新的,个人被执行信息每两年更新一次。中国公开执行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建设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之一,公布全国法院失信被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北京网上怎么办理居住证
北京网上怎么办理居住证
在网上办理北京居住证的流程包括有:登录北京市居住证服务平台;进行居住证办理申请;现场提交证明材料;在线领取电子版居住证等。我国《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申领居住证
民事诉讼法
人浏览
党龄在50年以上,每个地区会有不同的政策补贴,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判断。法律依据:《津南区资助经济困难老年人入住养老院机构实施细则》第一条第五款曾获得过区级以上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扫描件能否作为证据
扫描件能否作为证据
扫描件是可以作为证据的。但证据效力比较小,如果没有其他证据来证明合同内容,法院通常不会采信该扫描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
民事诉讼法
人浏览
办理居住证的资料有:申办居住证人的身份证或者护照;本市合法居住证明;在本地的连续社保证明资料;在单位工作需要提供劳动合同,个体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本市居住证申请表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经济纠纷起诉需要证据吗
经济纠纷起诉需要证据吗
经济纠纷起诉在立案阶段是不需要证据的。立案需要满足的条件是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
民事诉讼法
人浏览
你好,可以要求收费部门出示收费依据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民事起诉书法院拿吗
民事起诉书法院拿吗
民事起诉书不是到法院拿,是起诉书书写好或者是委托他人写好提交给法院。民事起诉状,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或者需
民事诉讼法
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