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当地土地承包给承包商17年,承包我们土地的承包商有权力决定我们土地的使用权吗?算不算对土地造成永久性伤害!

更新时间:2019-03-25 15:07:59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们当地土地承包给承包商17年,但是最近其他承包商要修路,需要占用我们村的土地,承包我们土地的承包商有权力决定我们土地的使用权吗?这算不算对土地造成永久性伤害!我们当地土地承包给承包商17年,承包我们土地的承包商有权力决定我们土地的使用权吗?算不算对土地造成永久性伤害!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合同纠纷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5115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①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经济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2019-03-25 14:52:06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8244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割方式
1、分割经营法。
2、折价补偿法。
3、代耕。
4、轮耕。
5、基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而产生的经济利益,和承包土地被依法占用、征用所获得的补偿费,应由夫妻双方按份额进行分割。
具体如转包、出租的,则可确定在转包、出租期内,对其流转的收益按时按份分割享受。如果存在入股形式的,则也可以考虑分割股份。婚姻存续期间,如夫妻共同承包经营的土地被征用的,则该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助费,属夫妻共同共有,应由夫妻共同分配。
对于非夫妻共同承包经营,而是以一方承包经营的土地被征用的,其安置补助费带有明显的人身附属性,应属承包一方所有,但对于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助费,虽为一方所承包,但应考虑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对承包土地的共同投入,应酌情给予另一方予以补偿。
2019-03-25 14:59:39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7287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1、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家庭消亡,即户不存在的,更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应当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但承包方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2、但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取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承包方的继承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者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
2019-03-25 15:07:59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0579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先占用的土地往往都是自家的承包经营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使用权而不是一种所有权。使用权在拆迁中必须按照土地管理法的相关的年产6倍之上来进行补偿,这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这属于征地补偿。
第二份补偿是地上附着物,地上附着物要强调一点,政府在拆迁的时候说地上附着物是违章建筑,我们要打击好这点,这绝不是违章建筑。
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上所从事的农牧畜业、养殖业、种植业本身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的土地承包也好耕地也好所应该干的事情,上边所建的建筑绝对不是一般的违章建筑。首先是没有改变土地的用途和属性,这个涉及不到违章建筑的问题,这是一种打压拆迁心理价格的手段而已。
地上附着物补偿包括相关厂房、养殖设施、养殖工具、相关的附属设施、包括用电用水和环评的处理设施了,都属于补偿范围,而且是不可移动的补偿范围。
2019-03-25 15:04:22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中的土地经营权可以抵押,土地承包权不可以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转让
房产纠纷
人浏览
土地被占用往往引起许多的土地纠纷,解决土地纠纷,必须重视土地被占用是否合法合理这个问题。那么,土地被占用怎么办?可以报警或到法院提起诉讼,而非法占地的法律责任一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转让给个人
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转让给个人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1、公司名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工业)能转让给个人。2、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仅能转
房产纠纷
人浏览
有承包经营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的,由发包人与承包人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
韩文海与韩哈力麦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案青海
经营合同知识
人浏览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土地承包经营权案例
土地承包经营权案例
土地承包经营权案例重庆市奉节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纠纷案例申诉人:何启开,男,生于1944年6月30日,汉族,农民,住奉节县龙桥土家族乡瑞丰村一社。被申诉人:
经营合同知识
人浏览
按照《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土地承包是以农户家庭为单位,承包人是指承包土地的农户家庭,而不是指家庭中的某个成员。按照《土地承包发》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1、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私人宅基地的土地使用年限
私人宅基地的土地使用年限
集体土地的宅基地使用权,是没有使用年限限制的。因为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农民是集体中的一员,集体为了保证每一位农民都有居住的
房产纠纷
次播放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注意事项:1、发包方、承包方发包方的确定因农村土地所有权不同而不同。具体分三种情况:(1)依法属于村集体共同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浅析国有林区土地承包经营权
浅析国有林区土地承包经营权
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指国有土地的管理者或经营者,将国有可耕种的土地资源,发包给国有企业内部职工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企业职工通过与国有土地管理者或经营者签订土地承
物权动态
人浏览
农村土地承包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一)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二)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土地承包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有何联系?
土地承包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有何联系?
土地承包权是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前提。农户只有享有土地承包权,才能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不享有土地承包权,则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农户
农村土地承包法
人浏览
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证的区别:土地使用证是登记土地使用权利信息的,房产证是登记房屋信息的证件,二者在法律上没有必然的联系。土地使用证在国土局进行办理,房产证在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土地承包权转让
土地承包权转让
土地承包权转让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乙方:_________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壮大林业经济,搞好林业综合开发,甲、乙双方本着自
农村土地承包法
人浏览
租用土地建厂房合法吗
租用土地建厂房合法吗
如果在不是工业用地或建筑用地的土地上建厂房,就属于对土地使用性质的变更,而变更土地使用性质是需要经过审批的,若没有经过审
房产纠纷
次播放
1、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企业租用农民的土地合法吗
企业租用农民的土地合法吗
只要企业租用农民土地符合法律规定的用途,并且是通过相应规定程序取得的,那么就是合法的。注意: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
房产纠纷
次播放
农村土地承包人转移户籍到城市的,转为非农业户籍,当事人需要将承包土地交回发包的村委会,不能继续经营。《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