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土地确权时,户主要是死亡,在同一户口本上的其他人员能续包土地使用权吗?

更新时间:2019-04-12 04:51:56人浏览
问题描述:
如果土地确权时,只是户主签了名,在同一户口本上其他人员的名字没有写上去,户主要是死亡,在同一户口本上的其他人员能续包土地使用权吗?如果土地确权时,户主要是死亡,在同一户口本上的其他人员能续包土地使用权吗?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综合法律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0020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工伤赔偿不分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2019-04-12 04:36:57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8067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房屋产权是指产权人对房屋的所有权和对该房屋所占用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使用权是对房屋的实际利用权力。
使用权买卖从法律角度来说,其实质是变更长期的租赁关系的承租人。由于现在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使用权,双方存在的只是租赁关系,所以如果购买使用权后想再上市交易的话,需先将该房屋按照成本价购买,然后按照已购公房上市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后方可上市交易。
公房承租人之间以互补差价的方式互换房屋使用权; 公房承租人有偿转让房屋使用权; 公房承租人以房屋使用权交换住房产权; 公房承租人将其承租的公房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使用。 房屋使用权交易的条件及办理手续:  
(1)持房屋使用权上市交易一方当事人应当是公有住房合法承租人。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
40、50年或70年不等,届满自动续期,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019-04-12 04:42:33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7753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部分宅基地使用权人在其他共有人不知晓或不同意的情况下建造房屋,其房屋所有权应根据不同情况予以确认:
  
(1)如果其他共用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无其他宅基地,房屋应按宅基地使用权的面积分割或折价归并。
  
(2)如果其他共用人已丧失本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或还有其他房屋的,房屋则应归并建房者所有,建房者根据占用他人宅基地的面积支付相应赔偿款。这样处理,主要是考虑实现宅基地使用权的社会保障功能。
  宅基地使用权人与他人合资建房后发生的房产纠纷,因涉及宅基地使用权,处理时应先征求土地管理部门的意见,如果他人有可能取得土地使用权,则应先责令他人限期取得审批机关批准。对取得批准的,可依据具体情况对房屋或是分割,或是归并;未取得批准的,根据“房地一致”原则,应将房屋归并宅基地使用人所有,宅基地使用人支付相应对价。
  在他人宅基地上建房后产生房屋产权纠纷的,一般应责令房屋归宅基地使用权人所有,该使用权人支付相应对价。这属于民法理论中添付中附和的表现形式。所谓附合,是指一所有人的物附着于或结合于他人的物之上而形成新的财产,非经拆毁新形成的物不能将两者分开或需消耗巨资才能将两者分开。房屋与土地的附合实际上是不动产与不动产的附合,在我国,房屋的建造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审批,并以取得土地使用权为条件。如果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则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所以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以及其后颁布的物权法中均没有不动产与不动产附合的相关规定,这种情形应比照适用动产与不动产附合的规定,即“房随地走”。
2019-04-12 04:51:56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一种物权登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任将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据实载于登记簿,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农村承包经营户
人浏览
你好,土地确权问题涉及的问题复杂,建议向律师咨询。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土地摊销年限
土地摊销年限
土地属于无形资产,土地的摊销年限与使用年限一致,如果土地使用权40年,就按照40年摊销。直线法又称平均年限法,是将无形资
房地产
人浏览
二轮承包时不是本村户口的居住农户是否有权家庭承包土地和得
二轮承包时不是本村户口的居住农户是否有权家庭承包土地和得
二轮承包时不是本村户口的居住农户是否有权家庭承包土地和得到征地安置费一、案情1993年原告举家从某村搬到被告村三组开始长期、固定居住至今。1995年承包被告村5
拆迁补偿
人浏览
土地使用权赠与征不征土地增值税?
土地使用权赠与征不征土地增值税?
问题:我哥哥把他的一块土地无偿赠给我办的企业了,还要交土地增值税吗?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
土地税
人浏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转让给个人
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转让给个人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1、公司名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工业)能转让给个人。2、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仅能转
房地产
人浏览
农村土地确权目前不是终身制的,土地确权后一般不会变地,起始时间以颁发承包土地确权证书时间为准,到期时限,暂统一填写为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年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工伤赔偿不分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签了贷款合同没放款合同会生效吗
签了贷款合同没放款合同会生效吗
贷款合同签了但没放款,合同效力如何?本文解答了该问题,并详细解析了合同生效的条件。同时,还提供了逾期不还的应对策略,帮助您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实际履行
人浏览
房屋质量有问题该找哪个部门
房屋质量有问题该找哪个部门
房屋质量有问题该找什么部门?业主可先联系开发商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可申请鉴定并提起诉讼。同时,业主应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保留好证据并咨询专业人士意见。
房屋质量
人浏览
带有利息的欠条怎么写
带有利息的欠条怎么写
写带利息的欠条,需明确使用“借条”而非“欠条”,包含借贷双方信息、借款金额、利率及还款方式等要素,确保内容完整、准确、合法。
债权债务其他文书
人浏览
你好,要看协议如何约定的哦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交通事故赔偿金能在什么时间拿到手
交通事故赔偿金能在什么时间拿到手
交通事故赔偿金能在10天内拿到手。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可知,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一般包括了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等。在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之后,还可以向肇事者索赔。
交通肇事赔偿
人浏览
你好,按照约定办理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出租屋纠纷如何走法律途径
出租屋纠纷如何走法律途径
遇到出租屋纠纷,租客可尝试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签合同时应确保内容明确,关注租金支付、房屋使用等条款。房东需确保房屋合法,提供权利证明,并遵守合同约定。
租房陷阱
人浏览
二次酒驾后吊销驾照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二次酒驾后吊销驾照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二次酒驾后吊销驾照的期限是多长时间,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形进行判断,若是二次饮酒驾驶的是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行为人因醉驾而被刑事拘留,可以依法申请取保候
酒后驾车处罚
人浏览
你好,各种网贷或者信用卡逾期后,可能会面临各种骚扰特别是上门等催收行为,最好协商还款,债务优化等,解决问题。避免各种催收行为带来不必要的影响。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基本都是诈骗套路。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