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保修期内外立面被他人损坏的由谁来维修?

更新时间:2023-09-23 10:32:09人浏览
问题描述:
工程建设保修期内外立面被他人损坏的由谁来维修?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建筑工程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2791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工程保修期满后住宅类商品房的共用部位与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资金由住宅专项维修基金解决。保修期满后,除共用部位与共用设施设备外的维修,业主可以委托物业公司或第三人进行维修,维修费用一般由业主自己承担。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用以维修工程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的资金。保修期是从竣/交工验收合格之后即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2023-09-23 10:31:07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7509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法律分析:在保修期限内,由建设单位负责;如果超过保修期,发生的外墙脱落,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建筑所有权人和管理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第十四条 在保修期限内,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 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建设单位可向造成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第十五条规定,如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则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2023-09-23 10:31:33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5711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法律分析:工程保修期满后住宅类商品房的共用部位与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资金由住宅专项维修基金解决。保修期满后,除共用部位与共用设施设备外的维修,业主可以委托物业公司或第三人进行维修,维修费用一般由业主自己承担。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用以维修工程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的资金。保修期是从竣/交工验收合格之后即日起计算。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2023-09-23 10:32:09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人身损害的范围有哪些
人身损害的范围有哪些
在我们的生活实践中,人身权益遭受到侵害,我们需要按照一定的损害范围予以处理,保障相关人的权益。那么,人身损害的范围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
损害赔偿
人浏览
首先找物业和开发商进行协调,处理不了,可以到质监局进行投诉。对于开发商来说,房屋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的保质期。质监局有权要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人身损害怎么走
人身损害怎么走
当我们遭受人身损害的时候,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是必须的,正确的找人身损害赔偿的程序可以节省很多不必要的麻烦。那么人身损害怎么走?关于如何走人身损害赔
人身损害赔偿指南
人浏览
修路归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可以打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电话反馈。法律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对其组织建设和管理的城市道路,按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人身损害赔偿调解
人身损害赔偿调解
有时候工作的时候或平时生活会因为一些原因,身体受到损害,人身损害赔偿调解是怎样的?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来为大详细解答这个问题,希望大家在看完下面的内容后,能够了
人身损害赔偿常识
人浏览
修路归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可以打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电话反馈。法律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对其组织建设和管理的城市道路,按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人身损害可以适用不平等主体吗
人身损害可以适用不平等主体吗
任何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法律地位是完全平等的,如果是属于不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案件,法院是不于受理的,也就没有所谓的
损害赔偿
次播放
你好,业主权益需结合实际的侵权情况而定,一般优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房子过了保修期找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单位。房屋专有部分由业主自行维修,房屋共有部分或共用设施设备可以申请使用住宅专项公共维修基金,由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业主大会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工程债务诉讼时效是多久呀
工程债务诉讼时效是多久呀
工程债务诉讼时效是三年。该诉讼时效一般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进行工程债务诉讼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
债权债务
人浏览
您好!一般是要找物业的,物业那边有个维修基金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什么是遗产债务
什么是遗产债务
遗产债务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还没有清偿的税款、债务。主要包括:1、被继承人生前依照我国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税费;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所欠下的债务;3、被继承人因侵
债权债务
人浏览
金钱债务属于种类物之债吗
金钱债务属于种类物之债吗
金钱债务属于种类物之债。种类之债是指,以不特定而可特定的物为标的的债。买卖、消费借贷等合同大多以不特定物为标的物,如合同中约定由债务人向债权人交付某品牌、规格的
债权债务
人浏览
遗产债务的范围与认定标准有哪些
遗产债务的范围与认定标准有哪些
遗产债务是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应当偿还的债务。以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以不偿还。具体如下:1、税款包括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等
债权债务
人浏览
为逃避债务无偿转让房产有法定效力吗
为逃避债务无偿转让房产有法定效力吗
为逃避债务无偿转让房产有法定效力,但被撤销后自始无效。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影响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债权债务
人浏览
去世后债务需要妻子和子女承担吗
去世后债务需要妻子和子女承担吗
去世后,继承了遗产的妻子和子女需要承担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生存的另一方应当偿还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继承人在继承遗产之前,应当在遗产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债权债务
人浏览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