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允许解除已生效的债权转让协议,法律如何规定?
更新时间:2023-09-17 07:16:05人浏览
问题描述:
是否允许解除已生效的债权转让协议,法律如何规定?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https://pic3.lawtimeimg.com/images/default/aiphoto/answer/v1/lawyer2.jpg)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官方
已帮助15603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已经生效的债权转让协议允许解除,但是需要经过转让人与受让人协商一致,债权人转让其部分或者全部债权的,必须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2023-09-17 07:13:43
![平台特邀律师](https://pic3.lawtimeimg.com/images/default/aiphoto/answer/v3/lawyer2.jpg)
平台特邀律师
推荐
已帮助8320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已经生效的债权转让协议是可以解除的,但是应当经过转让人与受让人协商一致,债权人转让其部分或者全部债权的,必须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2023-09-17 07:14:07
![债权债务律师团队](https://pic3.lawtimeimg.com/images/default/aiphoto/answer/v2/lawyer1.jpg)
债权债务律师团队
推荐
已帮助16413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已经生效的债权转让协议可以解除,但是需要经过转让人与受让人协商一致,债权人转让其部分或者全部债权的,必须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2023-09-17 07:16:05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已经生效的债权转让协议是可以解除的,但是应当经过转让人与受让人协商一致,债权人转让其部分或者全部债权的,必须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法律依据:《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2.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3.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5.jpg)
![自然人债权转让协议是什么](http://img.lawtimeimg.com/info/2019/1029/20191029083920436_220wh220.jpg)
自然人债权转让协议是什么
债权转让我们听说的比较少,就是指合同债权人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将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所以有些债权人想了解相关事宜。那么,自然人债权转让协议是什么?
债务转让
人浏览
![谁做户主的区别是什么](http://wl02.lawtimeimg.com/ltimg/zhishi/cacbad/1659073639470_253605573658dbd9_220wh220.jpg)
谁做户主的区别是什么
谁做户主没有区别。户主即一户之主,是一个社会单元(家庭户)的负责人或权益代表人。户口本的户主权利是作为一户之主代表这一户在相应范围的代表权、发言权、表决权、利益
小区物权
人浏览
![老住宅楼楼层加层是否犯法](http://wl03.lawtimeimg.com/ltimg/zhishi/cacbad/1659073655951_506055734264237_220wh220.jpg)
老住宅楼楼层加层是否犯法
老住宅楼楼层未经审批擅自加层犯法。申请人应书面向房管局提交加层申请,附送房屋地形图、建筑图、建房(加层)计划批准书、资金来源证明、房屋检测和抗震设防报告等资料;
小区物权
人浏览
![入住新房用的还是临时电该怎样维权](http://wl01.lawtimeimg.com/ltimg/zhishi/50159/1659073655722_501594546_220wh220.jpg)
入住新房用的还是临时电该怎样维权
入住新房用的是临时电可以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方式维权。临时用电不能满足城市生活所需,其不符合交易目的属于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供电人未按照国家规定的
小区物权
人浏览
![停车位管理费的支付时间根据什么确定](http://wl02.lawtimeimg.com/ltimg/zhishi/50119/1659073657204_501191645_220wh220.jpg)
停车位管理费的支付时间根据什么确定
停车位管理费的支付时间根据业主与物业公司事先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确定。业主应自车位交付之日起交纳车位管理费,期间物业公司在该车位上私自停放其他人员车辆的,业主可对
小区物权
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