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债权人代位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更新时间:2023-09-15 09:54:06人浏览
问题描述:
建立债权人代位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特邀律师](https://pic3.lawtimeimg.com/images/default/aiphoto/answer/v3/lawyer1.jpg)
平台特邀律师
推荐
已帮助5455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成立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定条件是: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均已届清偿期;
(二)债权人主动向人民法院提出代位申请;
(三)前述的债权债务关系均为合法有效的关系;
(四)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均已届清偿期;
(二)债权人主动向人民法院提出代位申请;
(三)前述的债权债务关系均为合法有效的关系;
(四)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023-09-15 09:52:02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https://pic3.lawtimeimg.com/images/default/aiphoto/answer/v1/lawyer2.jpg)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官方
已帮助13790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成立债权人代位权的条件有: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
2、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
3、债务人有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的行为;
4、该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的实现。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
2、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
3、债务人有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的行为;
4、该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的实现。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2023-09-15 09:52:07
![债权债务律师团队](https://pic3.lawtimeimg.com/images/default/aiphoto/answer/v2/lawyer1.jpg)
债权债务律师团队
推荐
已帮助10962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成立债权人代位权的条件有: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
2、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
3、债务人有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的行为;
4、该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的实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
2、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
3、债务人有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的行为;
4、该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的实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2023-09-15 09:54:06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成立债权人代位权的条件有: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2、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3、债务人有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7.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2.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5.jpg)
![破产申请——债权人申请](http://pic1.lawtimeimg.com/images/area/case/72.jpg)
破产申请——债权人申请
破产申请债权人申请1.债权人的申请资格。在破产法上,债权人申请不具有集体诉讼的性质;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只能行使自己的请求权。因此,按照破产法的规定精神,提出破
公司破产
人浏览
![债权人应当如何申报债权?](http://pic1.lawtimeimg.com/images/area/case/38.jpg)
债权人应当如何申报债权?
破产债权申报
人浏览
成立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定条件是:(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均已届清偿期;(二)债权人主动向人民法院提出代位申请;(三)前述的债权债务关系均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1.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7.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6.jpg)
成立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定条件是:(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均已届清偿期;(二)债权人主动向人民法院提出代位申请;(三)前述的债权债务关系均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7.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2.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6.jpg)
成立债权人代位权的条件有: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2、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3、债务人有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6.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4.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5.jpg)
![谁做户主的区别是什么](http://wl02.lawtimeimg.com/ltimg/zhishi/cacbad/1659073639470_253605573658dbd9_220wh220.jpg)
谁做户主的区别是什么
谁做户主没有区别。户主即一户之主,是一个社会单元(家庭户)的负责人或权益代表人。户口本的户主权利是作为一户之主代表这一户在相应范围的代表权、发言权、表决权、利益
小区物权
人浏览
你好,可以起诉要回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1.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7.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4.jpg)
![老住宅楼楼层加层是否犯法](http://wl03.lawtimeimg.com/ltimg/zhishi/cacbad/1659073655951_506055734264237_220wh220.jpg)
老住宅楼楼层加层是否犯法
老住宅楼楼层未经审批擅自加层犯法。申请人应书面向房管局提交加层申请,附送房屋地形图、建筑图、建房(加层)计划批准书、资金来源证明、房屋检测和抗震设防报告等资料;
小区物权
人浏览
您好,有借条吗?房子是否已经执行了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1.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3.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4.jpg)
![入住新房用的还是临时电该怎样维权](http://wl01.lawtimeimg.com/ltimg/zhishi/50159/1659073655722_501594546_220wh220.jpg)
入住新房用的还是临时电该怎样维权
入住新房用的是临时电可以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方式维权。临时用电不能满足城市生活所需,其不符合交易目的属于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供电人未按照国家规定的
小区物权
人浏览
![停车位管理费的支付时间根据什么确定](http://wl02.lawtimeimg.com/ltimg/zhishi/50119/1659073657204_501191645_220wh220.jpg)
停车位管理费的支付时间根据什么确定
停车位管理费的支付时间根据业主与物业公司事先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确定。业主应自车位交付之日起交纳车位管理费,期间物业公司在该车位上私自停放其他人员车辆的,业主可对
小区物权
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