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前夫离婚儿子是他在代的,现在他又组了家庭,但是女方有一子,现在他们买了房子,我想问一下这个房子有没有我儿子的份吗?
更新时间:2019-05-09 07:39:38人浏览
问题描述: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和我前夫离婚儿子是他在代的,现在他又组了家庭,但是女方有一子,现在他们买了房子,我想问一下这个房子有没有我儿子的份吗????我和我前夫离婚儿子是他在代的,现在他又组了家庭,但是女方有一子,现在他们买了房子,我想问一下这个房子有没有我儿子的份吗?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一、离婚时大家都知道有财产,但是都没提的,没要求法院处理的,则没有诉讼时效限制。
《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第十八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该条文对离婚后财产分割请求权不加时效限制。
二、离婚时对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离婚后觉得分割不均,要求重新分割的,则诉讼时效为1年。
《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三、离婚时对已知的共同财产都进行了处理,在判决书中已列明,离婚后发现对方藏匿了财产,如:判决书已写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房产一套。离婚后发现一方还有一套房子,此种情况的诉讼时效是2年。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
(一)》第三十一条规定,“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民事法律律师团队
推荐
已帮助19090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一、离婚时大家都知道有财产,但是都没提的,没要求法院处理的,则没有诉讼时效限制。
《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第十八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该条文对离婚后财产分割请求权不加时效限制。
二、离婚时对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离婚后觉得分割不均,要求重新分割的,则诉讼时效为1年。
《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三、离婚时对已知的共同财产都进行了处理,在判决书中已列明,离婚后发现对方藏匿了财产,如:判决书已写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房产一套。离婚后发现一方还有一套房子,此种情况的诉讼时效是2年。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
(一)》第三十一条规定,“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2019-05-09 07:11:34
咨询我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官方
已帮助7711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可以选择离婚,离婚时通过协议和诉讼方式离婚均可。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双方到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并依法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备案即可。如果是通过协商的方式无法解决的,则可以到法院依法进行诉讼离婚。
2019-05-09 07:17:22
咨询我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根据上述意见第5条的规定,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已帮助5098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根据上述意见第5条的规定,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2019-05-09 07:37:38
咨询我
平台特邀律师
推荐
已帮助13189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继承法的这条规定,说明对房屋遗产进行分割时应掌握两条基本原则:一是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也就是不能把无法分割的房屋遗产,强行分开、割断,以致造成生产无法正常进行或给生活带来不便。
二是不损害遗产的效用,房屋本身就是用来生产经营或居住生活的,不能因继承分割而改变了房屋的使用属性,丧失了房屋原有的使用价值。
继承法的这条规定,说明对房屋遗产进行分割时应掌握两条基本原则:一是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也就是不能把无法分割的房屋遗产,强行分开、割断,以致造成生产无法正常进行或给生活带来不便。
二是不损害遗产的效用,房屋本身就是用来生产经营或居住生活的,不能因继承分割而改变了房屋的使用属性,丧失了房屋原有的使用价值。
2019-05-09 07:39:38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父母离婚并不影响子女的继承权。死者的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扶养关系的继承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为第一顺序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如果夫妻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进行约定,则婚后购买的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亲爱的,我们离婚吧!
当我拥有了一切,我却失去了爱情。亲爱的,当我看着你坐在我家餐桌上和你的岳父也就是我父亲推杯把盏时,一股久违的温暖让我的眼眶有点潮湿了。当我听到你说要独自上街买衣
婚姻法案例
人浏览
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规定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所得住房财产,以及债务,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不管财产住房和债务在夫妻俩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婚后共有,需要夫妻离婚时自行协议分割分配。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女人,离婚,你准备好了么?
姐妹们,如果你遇人不淑,正准备和他各奔东西的话,让我们一起来做好准备,离开那个让你心痛的男人。一、做个优秀的母亲为了我们的孩子,先让我们独立起来,学做一些男人活
离婚登记
人浏览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拆迁房属于公房。(1)若补偿以人口+宅基地或老房面积为计算依据,配偶基于合法婚姻关系而取得的按份共有财产,对其份额享有所有权,离婚时应给予补偿款。(2)在许多地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离婚了,房子是谁的?
一对夫妻因感情不合离婚,已是悲剧,还要为房产分割闹上法庭,就更是悲剧。近年来,我市因婚姻关系破裂导致的房产分割纠纷时有发生。离婚了,房子是谁的要分清。闵某某和杨
婚姻动态
人浏览
叔婶离婚,卖给侄儿的房子能否收回
张某和孙某原是夫妻。早在7年前,两人将共有的一套房子卖给侄子小张,以备他日后结婚之用。谁知,侄子结了婚,叔叔和婶婶却因感情问题离了婚。更令小张没想到的是,日前,
合同纠纷
人浏览
按照《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规定,女儿和儿子都是第一顺须继承人,拥有同等的继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一、离婚时大家都知道有财产,但是都没提的,没要求法院处理的,则没有诉讼时效限制。《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