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债务人相关人员的义务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09-10 00:40:38人浏览
问题描述:
企业破产债务人相关人员的义务是什么?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平台特邀律师
推荐
已帮助10905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申请破产后债务人的有关人员的义务有:
1、妥善保管账簿、文书等资料;
2、如实回答有关人员的询问;
3、不擅自离开住所地;
4、不新任其他企业的董监高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规定,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三)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四)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
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三)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四)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妥善保管账簿、文书等资料;
2、如实回答有关人员的询问;
3、不擅自离开住所地;
4、不新任其他企业的董监高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规定,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三)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四)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
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三)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四)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09-10 00:37:52
咨询我
公司企业律师团队
推荐
已帮助11657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法律分析:申请破产后债务人的有关人员的义务有:1、妥善保管账簿、文书等资料;2、如实回答有关人员的询问;3、不擅自离开住所地;4、不新任其他企业的董监高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十五条 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三)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四)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前款所称有关人员,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包括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2023-09-10 00:38:08
咨询我
已帮助6929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一、债务人的法律责任:
1、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等等。
二、管理人的法律责任:管理人未依照破产法规定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处以罚款;给债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刑事责任:违反法律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等等。
二、管理人的法律责任:管理人未依照破产法规定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处以罚款;给债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刑事责任:违反法律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09-10 00:40:38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受漏水损害的一方应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破产后的债务怎么偿还
我们知道一些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如果经营不善,那么就会产生很多的债务,一直到债务不能清偿的时候就会面临破产,这时候债务要如何偿还呢,接下来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
破产债务
人浏览
你好,可以找学校进行协商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如果有的话,建议报警处理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法律分析:公务员原则上可以保留农村户口,通常情况下村民考取公务员后是可以继续保留农村户口的。农村居民户口特指在实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企业破产债务范围包括哪些
债务人的财产包括两部分,一是破产申请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论是否由债务人直接占有,二是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既包括管理人了结未结事
破产债务
人浏览
您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您好,您是指哪一方面的额责任呢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破产债务的清偿顺序?
(一)债务清偿顺序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如下顺序清偿:(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第一顺位);(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第二顺位);(3)
公司清算
人浏览
你好:报警解决依法处理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哪些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
以下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1、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加工承包、委托交易等法律关系占有、使用别人的财产。2、抵押品、留置物、出置物。3、保险金、赔偿金等代位物。4、
破产法
人浏览
你好,建议谨慎处理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公司清算要股东的同意吗
公司进行清算需要股东的同意,但仅需要全体股东中具有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即可进行。公司法规定,公司因本法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
破产法
人浏览
你好,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维权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