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离职但是被告知已经转正需要再等30天之后走流程可是据我了解公司有转正合同我并未看到也没签咨询人事?
更新时间:2023-09-09 06:44:06人浏览
问题描述:
想离职但是被告知已经转正需要再等30天之后走流程可是据我了解公司有转正合同我并未看到也没签咨询人事的时候说转正名单并没有我的名字现在却改口说已经审批了我转正当时没有录音现在也没有证据我现在该怎么办可以直接走提前三天离职的方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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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23-09-09 06:4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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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转正的话离职需要提前三天。在劳动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后就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转正,则一般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且需要采取书面形式来通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2023-09-09 06: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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