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去年去世了,我母亲能享受遗属补贴吗?

更新时间:2023-09-07 22:58:03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父亲去年去世了,我母亲能享受遗属补贴吗?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9894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法律分析: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贴费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待遇:(一)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或兄弟姐妹;(二)就业或参军的;(三)死亡人员原配偶再婚的;(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五)死亡的;(六)失去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条件的其他情形。我认为,只要你父亲去世时,你的母亲满五十五岁,都可以享受遗嘱补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关于遗嘱继承的规定如下:1、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4、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5、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6、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7、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8、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9、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10、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1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12、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2023-09-07 22:55:50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7200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法律分析:遗属补助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以后,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给予定期或临时补助。一般是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的下列直系亲属和其他亲属能享受遗属补助。需要注意的是,父亲、母亲均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者前夫所生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弟妹。法律依据:1980年2月《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暂行规定〉的通知》(民发[1980]5号、财事[1980]34号)等规定: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以后,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可以根据“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不困难的不补助”的原则,给予定期或临时补助。2、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一般以能维持当地群众生活水平为原则,具体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规定(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执行所在地区的标准)。对于在保护、抢救国家资财或在对敌斗争中牺牲的人员,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一些。遗属补助费按应享受遗属补助的人数和标准计算,其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3、补助对象,是指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的下列直系亲属和其他亲属: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夫年满60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妻年满50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者前夫所生子女)年未满16岁,或者满16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弟妹)年未满16岁,或者满16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4、上述补助对象参加劳动或农业生产所得的报酬,应作为本人的生活费用,在计算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时,要把这部分收入考虑在内。5、死者配偶有固定收入的,其收入数额在扣除本人必要的生活费以后,所余部分应作为遗属生活费,不足时,再给予补助。扣除标准,由各地区根据本地区一般工作人员的生活水平确定。6、遗属在享受定期补助以后,如遇有特殊困难,死者生前所在单位,还可酌情给予临时补助。7、享受补助的遗属,因经济收入增加、就业和人员减少,可根据新的情况减发或者停发其生活困难补助费。8、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的经费内支付。 国营企业离退休干部死亡后,对于生活上确有困难的供养直系亲属,可暂由发给抚恤费的单位,按其困难大小给予适当补助。所需费用按现行抚恤费开支渠道解决。
2023-09-07 22:56:06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9693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遗属补贴不是按遗产继承的。理由如下:
1、遗属补助是不属于遗产的,这是直接补助给死者近亲属的,性质上不同于遗产;
2、遗属补助金是发给死亡职工家属的,而遗产是职工生前财产,遗属补助金的处理可以参考遗产分配原则,由死者的配偶子女及父母来分配。
国家发放遗属补贴用以优抚救济死者家属,特别是用来优抚那些依靠死者生活的未成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就其性质看,它不属于死者的遗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2023-09-07 22:58:03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老人财产分配官司受理后多长时间才能宣判
老人财产分配官司受理后多长时间才能宣判
受理老人财产分配官司后一般三至六个月宣判。如果人民法院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般需要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宣判,若是有特殊情况导致延长了的,就可能会超过六个月;如
民事案由
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