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入职时填了一份入职表,领班的却说要交违约金,说时间没满,可我没签什么合同啊,是不是真的?

更新时间:2019-03-20 15:27:06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入职时填了一份入职表,现在辞职走,领班的却说要交违约金,说时间没满,可我没签什么合同啊,请问领班说的是不是真的?我入职时填了一份入职表,领班的却说要交违约金,说时间没满,可我没签什么合同啊,是不是真的?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合同纠纷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3395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现在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合同未到期辞职也是可以的,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至于赔偿问题,一般来说是不用赔偿的,在下面的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   
(一)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二)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2019-03-20 15:07:08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7508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劳动者辞职,是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的。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双倍工资。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2019-03-20 15:08:31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7256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2019-03-20 15:27:06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2069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当事人没签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房屋租赁合同让渡的是租赁房屋的使用权,故租赁期限不宜过长,否则将与临时让渡房屋使用权的目的不符,也容易因房屋返还产生争议。
而且,租赁合同属于债权关系,与物权具有永久性不同,如租赁期限过长,也有害于租赁房屋的改良。因此,《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2019-03-20 15:23:15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入职时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
入职时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
新人入职,一般都会有试用期的要求,也会在试用期期间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来决定试用期的长短,劳动合同是对我们在劳动过...
劳动合同订立
人浏览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六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没签劳动合同公司规定试用期一个月合法吗
没签劳动合同公司规定试用期一个月合法吗
没签劳动合同根据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约定一个月的试用期是合法的。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
劳动法
人浏览
试用期辞职还要交违约金吗?
试用期辞职还要交违约金吗?
我在南京一家公司,签合同时指明试用期3-6月,试用期辞职要赔招聘费,但合同上没指明费用数目。我在公司工作了3个多月后,觉得不合适提出辞职,领导拿出去年初的一份公
试用期
人浏览
物联网,船舶业的星星之火
物联网,船舶业的星星之火
当前,国际海事组织(IMO)越来越重视一个船舶新概念E-navigation,即通过电子方式在船上和岸上收集、综合、显示海事信息,以增强船舶到泊位的全程航行能力
海事海商动态
人浏览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签了3年合同试用期可以辞职吗
签了3年合同试用期可以辞职吗
签三年合同试用期可以辞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法
人浏览
没有签劳动合同辞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不到一年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1、先与单位协商,补签劳动合同或者是自己离职要求公司支付相应补偿金。2、不成的话,再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3、还不行的话,就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是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施工合同是不是要式合同
施工合同是不是要式合同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协议,当事人订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
合同纠纷
人浏览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一般是3年,特殊情况从其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可以受理其诉讼
合同纠纷
人浏览
您可以立即离职,不用承担相关责任的。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房贷提前还款违约金依据合同约定。若合同中约定了提前还贷需支付违约金,则需按约定执行。根据《民法典》规定,双方可约定违约金或损失赔偿计算方法。忽视合同规定可能导致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施工合同几年没有诉讼时效
施工合同几年没有诉讼时效
施工合同三年超过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适当延长。
合同纠纷
人浏览
取消美团不可取消酒店需支付违约金,具体金额视合同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违约金应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但不超过预见到的可能损失。如不及时处理,可能影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建设合同属于什么类别合同
建设合同属于什么类别合同
建设合同属于承揽类别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依法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
合同纠纷
人浏览
网约车事故处理通常可采取协商、调解和诉讼等方式。选择方式取决于具体情况和双方意愿。协商简单快捷,调解有第三方参与,诉讼具有法律强制力。建议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承揽合同纠纷是什么意思
承揽合同纠纷是什么意思
承揽合同纠纷是在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报酬支付纠纷、定作物质量纠纷、承揽人保管纠纷、违约纠纷等。
合同纠纷
人浏览
解除合同与违约金责任可以并存。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因违约解除时,解除权人可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违约行为持续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吗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吗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合同的事前
合同纠纷
人浏览
不退押金可找法院或仲裁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仲裁法》,可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来处理。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权益受损。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手写的协议这种形式不会影响合同效力,但是摊位是否可转让是个问题,要结合具体情况认定
全部6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