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村里分给我祖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请问我们能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要回来吗?应该采取哪种方式方法?

更新时间:2019-05-11 20:13:32人浏览
问题描述:
1983年村里分给我祖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1989年我继母嫁入我家,1991年我祖母去逝,去逝当年就改为我继母的名字造册方便上交公余粮等(父亲是国家工作人员,继母2007年才把户籍落到我家,且原婚姻所在地还有承包田地),1998年土地延包换证时自然就改成了继母,2017年继母与我父亲离婚,她说田土是她一个人所有,并在没有任何建房手续情况下在田里建房,我家现有农业人口三人没有田土,请问我们能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要回来吗?应该采取哪种方式方法?1983年村里分给我祖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请问我们能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要回来吗?应该采取哪种方式方法?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0963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1、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家庭消亡,即户不存在的,更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应当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但承包方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2、但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取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承包方的继承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者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
2019-05-11 19:46:33
合同纠纷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8253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1、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家庭消亡,即户不存在的,更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应当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但承包方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2、但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取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承包方的继承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者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
2019-05-11 19:52:22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8540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土地承包权30年不变”指得就是“《土地经营权使用证》记录的地块儿、亩数”,对这部分原则上是不许再调整了。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第五十四条 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二)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
(三)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四)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五)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
(六)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七)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八)其他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
2019-05-11 20:13:32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吗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吗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
继承
人浏览
你好,可以诉讼继续履行合同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中的土地经营权可以抵押,土地承包权不可以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转让
房产纠纷
人浏览
1.林地承包期限三十至七十年。2.家庭承包的林地,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的,由于林地的生产周期长,为保护植树造林的积极性,承包林地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
我国农村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经营方式,承包户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由县政府向承包户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作为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凭证。在我国实
继承法知识
人浏览
第一轮承包期结束,才能开始第二轮承包。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第十五条家庭承包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私人宅基地的土地使用年限
私人宅基地的土地使用年限
集体土地的宅基地使用权,是没有使用年限限制的。因为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农民是集体中的一员,集体为了保证每一位农民都有居住的
房产纠纷
次播放
1、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地征用简称“征地”。国家因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强制收取集体或个人所有的土地并依法给予一定补偿的行为。在一定意义上讲,征用就是强制购买。中国征用土地的涵义是国家为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主要方式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主要方式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主要方式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家庭承包的土地实行物权保护”和《解释》“三、其他方式承包纠纷的处理”第21条“承包方未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
农村土地承包法
人浏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一种物权登记。按照我国法律,对不动产物权要通过登记明确权属加强保护。如城市房屋、土地所有权等都要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以更好地保护所有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
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
地承包经营权是指个人、单位通过依法订立承包合同所取得的对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的土地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经营并获得收益的权利。
农村土地承包法
人浏览
1、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方式
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方式
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方式包括转让、出租和抵押三种方式。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原拥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
人浏览
1.林地承包期限三十至七十年。2.家庭承包的林地,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的,由于林地的生产周期长,为保护植树造林的积极性,承包林地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没有承包合同的土地如何确权
没有承包合同的土地如何确权
承包方对承包关系无异议的,应以代签的承包合同为依据,查实承包农户土地承包关系信息,依据查实后的土地承包信息,补签土地承包
合同纠纷
人浏览
土地确权兄弟间怎么分
土地确权兄弟间怎么分
如果兄弟之间是就家庭承包土地的分割,最好通过协议明确约定来处理,然后取得村集体的同意。如果无法通过协商协议解决,根据《土
房产纠纷
次播放
家庭承包土地的确权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由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对家庭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村民承包土地被国家征用如何赔偿
村民承包土地被国家征用如何赔偿
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青苗补偿标准对
房产纠纷
人浏览
1,国有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当事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也就不存在继承问题;2,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当事人只有承包经营权、使用权,不存在继承问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