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应该具备什么,怎样对我有利

更新时间:2019-04-16 07:43:26人浏览
问题描述:
你好,律师,我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应该具备什么,怎样对我有利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民事法律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6662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您好!
1.您可以和对方协商离婚的事情,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或者你们对孩子抚养、财产分割有争议,就可以起诉到法院离婚 。
2.孩子已经六岁半,夫妻双方都可以争取孩子的的抚养权,法院会将孩子判给对孩子未来的成长更有利的一方。所以您得有证据证明您更适合抚养孩子,比如孩子生下来就一直和您生活在一起、您的抚养条件优于男方等。
3.财产分割方面,您需要有证据证明到底有哪些财产、具体的出资购买情况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019-04-16 07:17:08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4978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孩子在哺乳期内,一般随母亲生活。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 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2019-04-16 07:23:48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0222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1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从子女出生时开始,到子女达到成年年龄乃至具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父母无论经济条件、劳动能力如何,也无论是否愿意,均必须依法承担抚养义务。
2019-04-16 07:43:26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8868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因此,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离婚后,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2019-04-16 07:41:19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女方提出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争取
女方提出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争取
1、如果你的孩子是在两周岁以内,孩子的抚养权一般会判给女方;2、如孩子已经两周岁以上,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年龄较大的,而男
婚姻家庭
次播放
你好,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争取抚养权的有利证据有哪些
争取抚养权的有利证据有哪些
对于小孩抚养权的争取,是夫妻离婚时需要面对的一个问题,当双方发生争议时,争取对自身有利的证据就显得相当重要了。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争取抚养权的有利证据有哪些
抚养权
人浏览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要争取子女抚养权,应如何做?
要争取子女抚养权,应如何做?
核心内容:离婚,不仅宣告着夫妻感情的破裂和一个家庭的解体,还涉及到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的问题,大多数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都会争取子女的抚养的权。要争取子女抚养权,
子女抚养权
人浏览
你好,争取抚养权的核心原则还是哪方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具体来说: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变更小孩抚养权的程序和条件有哪些
变更小孩抚养权的程序和条件有哪些
程序:1、协议变更,必经法定程序是公证。2、诉讼变更,由人民法院裁决。条件: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
婚姻家庭
人浏览
关于子女抚养权,需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确定。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对两周岁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起诉离婚需要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涉及孩子的需要出生证明或户口簿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如何取得孩子的抚养权?
如何取得孩子的抚养权?
法律快车网律师为您解答法律快车网法律咨询解答:如何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并提供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咨询法律快车网网友问:您好,因感情不和,想要与丈夫离婚,但担心
子女抚养权
人浏览
您好!1.您可以和对方协商离婚的事情,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或者你们对孩子抚养、财产分割有争议,就可以起诉到法院离婚。2.孩子已经六岁半,夫妻双方都可以争取孩子的的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什么是抚养权?
什么是抚养权?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抚养权
人浏览
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是抚养条件和能力发生变化。抚养条件和能力发生变化有下面四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子女抚养权:(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诉讼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诉讼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离婚案件中,70%的案件存在父母争夺孩子抚养权的问题。诉讼时需要做好以下几点:首先: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离婚案件中,白领及以上人士居多。因此,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
离婚诉讼
人浏览
离婚的时候,孩子的分割主要看年龄以及父母双方的条件来分割孩子抚养权的。如果孩子两周岁内,那么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两个孩子的话一般分割是父母一人抚养一个,成年的孩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涉外婚姻,如何争回孩子抚养权 ?
涉外婚姻,如何争回孩子抚养权 ?
许律师:您好,多谢你抽空解读我这封复杂又长气的信。我来自马国,我目前已跟新加坡籍丈夫分居。我们已在律师楼拟了一份分居协议书,因我孤身一人在新,怕没人能帮忙照顾孩
涉外离婚
人浏览
母方如何在离婚诉讼中争取子女抚养权
母方如何在离婚诉讼中争取子女抚养权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女方要提出自己的基础条件优于对方,更适合孩子的成长。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孩子以往的生活环
离婚
人浏览
离婚时男方如何争取抚养权
离婚时男方如何争取抚养权
男方可以积极收集有利证据证明孩子跟着自己生活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男方需证明自己的经济条件比女方优越;男方需证明自己长期
离婚
人浏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