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的流程
更新时间:2023-07-22 12:58:10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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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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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包括: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国土资源局办证大厅受理登记。
2、资料审查。拟经办意见、初审、审核、审批、注册、填卡、缮证。
3、凭《土地信息中心办文回执单》及个人身份证缴费、领证。土地证书是土地权利人依法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利的法律凭证,一套住房应当拥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两证都齐全才算获得了完整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九条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明确土地用途。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并予以公告。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国土资源局办证大厅受理登记。
2、资料审查。拟经办意见、初审、审核、审批、注册、填卡、缮证。
3、凭《土地信息中心办文回执单》及个人身份证缴费、领证。土地证书是土地权利人依法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利的法律凭证,一套住房应当拥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两证都齐全才算获得了完整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九条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明确土地用途。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并予以公告。
2023-07-22 12:5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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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办房产证的程序如下:
1、携带身份证明、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办证申请;
2、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并提交材料;
3、审验材料;
4、必要时进行房屋现场勘验;
5、符合登记条件的,完成登记,颁发房产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1、携带身份证明、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办证申请;
2、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并提交材料;
3、审验材料;
4、必要时进行房屋现场勘验;
5、符合登记条件的,完成登记,颁发房产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2023-07-22 12:5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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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办理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的程序是:
1.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
3.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等进行审核;
4.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等;
5.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使用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1.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
3.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等进行审核;
4.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等;
5.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使用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2023-07-22 12: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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