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我就不知道该找谁去要回我的工资了,我如何拿回我的工资,我又该如何做

更新时间:2019-03-18 09:54:35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在一家饭店工作,现在饭店已经经营不下去了,只是领导还没有明确说关门,已经拖欠我两个月的工资没给了,如果他随时关门,那时我就不知道该找谁去要回我的工资了,我如何拿回我的工资,我又该如何做,才能有效的保护我的权益,那时我就不知道该找谁去要回我的工资了,我如何拿回我的工资,我又该如何做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7322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
劳部发〔1994〕489号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 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9-03-18 09:32:13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9981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类: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它劳动争议。
2019-03-18 09:37:07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5194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单位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应该向公司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要求单位支付员工工资。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9-03-18 09:54:35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3048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年满16周岁,劳动者工作四天半,劳动者依法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的合法工资,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2019-03-18 09:51:47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如何辞职
如何辞职
如何辞职,要视情况而定。1、试用期内辞职,劳动者只需要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与单位的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或者是口头
劳动纠纷
次播放
社会保险个人应该承担的部分,需要从个人工资里由企业扣除。《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没有劳动合同怎么要工资
没有劳动合同怎么要工资
首先,劳动合同不是证明劳动关系的唯一证据。其次,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就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因此,
劳动纠纷
次播放
搜集有效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权讨债。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工资仲裁应该如何去进行举证?
工资仲裁应该如何去进行举证?
工资仲裁就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对于工资的问题产生了纠纷,但是又不能通过协商等方式解决的情况下,所采取的劳动仲裁的救济方式。那么工资仲裁我们应该怎么样去举证
劳动仲裁法解读
人浏览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有3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辞职后,工资该如何结算?
辞职后,工资该如何结算?
●事件:陈女士的儿子夏某,2005年10月23日到北京某家俱乐部工作。在未有任何书面约定的情况下商定俱乐部给夏某的工资为2500元/月,并要求其缴纳700元押金
辞职
人浏览
拖欠工资怎么赔偿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2、用人单位有下列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自己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除非是因为公司有以下违法行为导致你辞职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如何把工资结构设计好
如何把工资结构设计好
建立一套“对内具有公平性,对外具有竞争力”的薪资体系,是目前我国很多公司人事经理和总经理的当务之急。员工怎样才会被激发起来,积极为企业做好工作,其中工资是最关键
工资福利制度
人浏览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工资单和工牌该怎样讨薪?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工资单和工牌,只要能证明劳动关系,就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离职工资怎么结算
离职工资怎么结算
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九条规定,离职工资应当在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分配
劳动纠纷
人浏览
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老板支付工资:一是可以采取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不能复工工资怎么算
不能复工工资怎么算
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指导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
劳动纠纷
人浏览
按实际情况,关于工资的劳动争议属于劳动仲裁的范围,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是,劳动者的主张能否得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的支持,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及相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征用土地应该如何进行补偿
征用土地应该如何进行补偿
征用土地的要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房产纠纷
人浏览
给私人老板打工不给工资怎么办
给私人老板打工不给工资怎么办
给私人老板打工,老板不给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
劳动纠纷
人浏览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食品添加剂我该如何面对你?
食品添加剂我该如何面对你?
“三聚氰胺”、“火锅底料”、“面粉增白剂”、“染色馒头”等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成社会关注的焦点,“食品添加剂”并不陌生却常被忽视的词汇走进了人的视线食品添加剂到底
食品质量
人浏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类:(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