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占有修路,赔偿金怎么分配?家里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

更新时间:2019-03-22 08:45:57人浏览
问题描述:
土地占有修路,赔偿金怎么分配?家里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继承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6982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直接受害人因损害事故死亡,其近亲属作为间接受害人享有独立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第一,近亲属的范围: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第二,关于财产中的死亡赔偿金,因司法解释采取继承丧失说,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但同一继承顺序中,原则上按照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决定继承份额,而不适用《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同一顺序一般应当均等的原则。
即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的,在考虑家庭共同生活紧密程度前提下,还应当同时考虑同一顺序继承人中可否单独请求被抚养人生活费的情况,予以适当平衡。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精神,本人认为,在该争议中父母和妻子对丈夫的死亡赔偿金享有共同所有权。如要求法院分割,因父母可以就被抚养人生活费另外得到赔偿,法院可考虑家庭生活紧密程度对妻子分配适当多一些,予以平衡。
2019-03-22 08:32:12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4813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1.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参照《继承法》的规定进行分配。原则是,首先将属于用于丧葬费等实际支出的费用扣除,再扣除应当属于个人所有的抚养费部分,剩余的死亡赔偿金部分就按照法定继承分割。同时,要根据继承法的遗产处理原则,对生活有困难的残疾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与被继承人共同居住生活的法定继承人要予以照顾。
2.如你所说死者父母、妻子、子女同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应享有同等的继承份额,如死者父母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话,再分配上还应多分!
3.相关法律条文:《继承法》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2019-03-22 08:33:36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5255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一方婚前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婚后另一方户口迁入的。离婚时要求分割的,亦应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第一,承包土地所在地是按1995年9月国务院《关于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制的通知》中的“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办法进行土地承包责任田划分的,不管离婚当事人是否属同一经济组织,则迁入的一方在离婚时要求分割另一方承包土地的,法院不予支持。
因为《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如果再分给迁入一方承包土地的份额,就会让另一方减少土地面积,迁入一方增多承包土地,有失公平,且会影响农村的稳定。第二,一方结婚后户口迁入的,落户所在村的村集体按“大稳定、小调整”的方式用集体的预留地、开垦地、他人交回的承包地增补给该户承包土地面积的,则迁入方在离婚时要求分割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法院只对一方婚迁后此户增补的承包地部分予以处理。
原则上增补部分归婚迁一方,但有该承包户其他成员的份额的,要扣除。
2019-03-22 08:45:57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出租的土地被征收后,如何分配征地补偿费
出租的土地被征收后,如何分配征地补偿费
出租的土地被征收后,征地补偿费该如何分配呢?土地承包经营权没有发生转移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费应依照有关规定分配给出租方。法律快车小编在下文为您一一介绍。一、
征地补偿分配
人浏览
1、如果此次拆迁是按产权补偿、不按户口补偿,房子的分配:(1)你姥爷、姥姥都还在时,安置房和补偿款全部是你姥姥姥爷的,怎么分,给谁不给谁,给多少,全部由两位老人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父母一方去世子女如何继承
父母一方去世子女如何继承
父母一方去世,子女按照法定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为
继承
人浏览
构成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各级土地管理机关、城市规划部门中的工作人员。2、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具有徇私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合伙人死亡后其财产份额是怎样继承的
合伙人死亡后其财产份额是怎样继承的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
继承
人浏览
以离婚房产分割为例: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工亡赔偿金如何分配
工亡赔偿金如何分配
死亡赔偿金分配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工伤赔偿
人浏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直接受害人因损害事故死亡,其近亲属作为间接受害人享有独立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第一,近亲属的范围:配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死亡赔偿金事实上就是逝者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原则,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其中包括逝者的配偶、子女、父母。一般是均等分配。《继承法》相关规定如下:一【《继承法》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农村土地所有权可以继承吗
农村土地所有权可以继承吗
农村土地所有权不能继承。根据法律规定,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只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不
继承
人浏览
老人把家产分给儿子,女儿应不应给老人拿赡养费?
老人把家产分给儿子,女儿应不应给老人拿赡养费?
老人把家产分给儿子,女儿应不应给老人拿赡养费?赡养老人是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老人没要任何报酬把子女抚养成人不管女儿还是儿子都要给老人抚养费
离婚房产
人浏览
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自然也就不能继承。死亡赔偿金可以参照《继承法》分割遗产的原则加以合理分配。1、死亡赔偿金分割纠纷权利主体的确定对于死亡赔偿金的分割,法律没有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分户后宅基地怎么继承
分户后宅基地怎么继承
分户后的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但是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分户的子女可在
继承
人浏览
夫妻离婚时宅基地不能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Yes,you can
Yes,you can
我相信每个人在回顾自己的司考之路时都会唏嘘感慨的,不管他是失败或是成功。我亦然!但在唏嘘之余我想说的是,不管你专业是法律还是其它,不管你是本科还是硕士,只要你用
司考经验
人浏览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分配原则是什么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分配原则是什么
农村征用土地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地补偿
人浏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直接受害人因损害事故死亡,其近亲属作为间接受害人享有独立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第一,近亲属的范围:配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逢山开路,遇水架桥
逢山开路,遇水架桥
台湾茶王李瑞河在台湾建起了东南亚最大的制茶厂,在岛内开设了42家茶叶商店,茶叶中场占有率达到133%,营业额在1937年底达到了12亿元新台市。此外,还设有证券
招商纠纷
人浏览
离婚时尚未取得完全产权的房屋指离婚时夫妻双方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只是部分产权,不是完全产权,主要指夫妻双方根据福利政策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房屋。部分产权房屋是国家历次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