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装修房子去收车位,有道理吗?是否己侵犯我的物权

更新时间:2019-05-26 08:29:09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在一小区全款购一车位,收房因车位上堆满垃圾,我拒绝收车位。此后在2014.2015年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小区物业承诺尽快清除垃圾后通知我。但一直没有通知我,最近我想装修房子去收车位,发现车位附近两米处仍然是物业设置的建渣堆,显然不够车位使用条件,然而物业仍要求我交纳2017年全年车位管理费,有道理吗?物业侵占我车位做建渣池是否己侵犯我的物权,我该怎么维权呢我想装修房子去收车位,有道理吗?是否己侵犯我的物权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房产纠纷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6626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根据我对物业费诉讼时效分析,时效一般是2年时效期间。 是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有该权利起2年内不行使的,丧失胜诉权。 你所说的事实符合一般诉讼时效期间2年。 若这期间物业一直催缴,通过其他方式行使。
以该行为最后一次行使完毕时起算。 就是说如果物业在一直积极的行使权利,请求你的给付行为,那么期间行使一次就发生一次诉讼时效中断,2年期限从该行为结束之日起重新计算。
物业收取费用,就应该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若怠于履行维护,维修,管理,养护义务,或没完全履行义务。业主有权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19-05-26 08:06:45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9398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物业管理费有两种,一种是包干制,就是算定一个标准后不管盈亏都由物业公司负责,一种是酬金制,有点像管家式管理,物业公司只收取一点比例的酬金,其他费用多少都由业主负担。  一般情况下的物业管理费都是包干制。  不同类型的房产的物业费的核算项目和要求也是不同的,一般经济适用房是政府指导价,可查看相关文件进行核算。商品房和别墅、商场、写字楼都要根据现实情况进行核算。  不过有个基本的项目,可参照国家《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2019-05-26 08:11:57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5478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物业管理公司为业主或用户提供的不同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是有所不同的,有些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是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或用户面议洽谈而定;有些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要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在具体收取物业管理费时,有些项目是一次性收费;有些项目则是定期收取;有些项目的收取方式较为灵活。
  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费收入的高低直接与其收取标准及业务量大小有关。一般地讲,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越高,则物业管理公司的收入就越高。但是,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一方面要受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制约,不能乱收费;另一方面,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还要受到用户收入水平高低的限制,也要服从优质优价的原则,因此,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的确定要遵从一些原则:  第一,不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第二,与用户的收入水平相适应。要根据用户的收入水平高低来确定,收费标准过高,用户承受不了,也不容易取得用户的支持,反之,收费标准过低,则物业管理公司赔本服务,这又违背市场规则。
  第三,优质优价,兼顾各方利益。所提供的服务档次越高,则收费标准越高,特约服务一般比公共服务的收费标准要高,对商业部门的收费比对机关、事业单位的收费一般要高。  第四,微利原则。
物业管理服务部分的收入扣除支出略有剩余,否则服务项目越多,工作量越大,赔本就越多。  第五,公平原则。
2019-05-26 08:26:29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5787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管理费是装饰装修企业在管理中所发生的费用,其中包括利润,如企业业务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的工资、企业办公费用、企业房租、水电通讯费、交通费及管理人员的社会保障费用及企业固定资产折;日费用等等。管理费是装饰装修工程的间接费用,它不直接形成家居装饰装修工程的实体,也不归属于某一分部(项)工程,它只能间接地分摊到各个装饰装修工程的费用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费指导价”中规定:管理费为直接费的5%-- 10%。
2019-05-26 08:29:09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合同无效后违约条款是否有效
合同无效后违约条款是否有效
合同无效后,不影响合同中违约条款等有关争议解决方法的条款的效力,违约等条款仍然是有效的。因为合同中关于争议解决的条款是相
合同纠纷
次播放
你好,可以要求对方恢复原状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拆除烂房子土地使用权归谁
拆除烂房子土地使用权归谁
拆除烂房子后,土地使用权归个人,所有权归集体或者国家。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
房产纠纷
人浏览
《物权法》颁布后对小区的绿地、道路、电梯等公共设施的权属做出了明确规定,属于小区业主共有。但对于停车位的权属进行了区分,一部分是占用了小区公共面积的地面停车位,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使用他人图片侵犯其著作权赔偿标准是什么
使用他人图片侵犯其著作权赔偿标准是什么
未经允许使用他人图片,侵犯他人著作权时,赔偿数额应当考虑作品类型、合理使用费、侵权行为性质、后果等情节综合确定,并包括调
其他
人浏览
这种情况建议您直接委托律师帮您处理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哪些?
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哪些?
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哪些?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是指未经专利权人同意或行政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三个构成要件:1、以生产经营为目
经济仲裁知识
人浏览
地下的停车位,一般你们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肯定会规定了是开发商的,但是这些车位中有一些是防空的or防战争的,这些是不能将车位的所有权卖掉的,因为国家如果有紧急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一般来说,建筑区划内在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开发商所有,开发商通常会在售楼同时售卖车位;不过,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小区监控是否侵犯隐私权?
小区监控是否侵犯隐私权?
【案情】某铁路小区,东侧围墙与西侧住宅楼之间的甬道相对较僻静,小区物业公司安装了电子眼实施24小时监控,2010年6月12日晚,薛某与女友张某在围墙下拥抱、亲吻
其他交通案例
人浏览
侵害了没有地下停车位的业主,可以起诉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私人放贷款是否合法
私人放贷款是否合法
私人放贷都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个人进行借贷活动时,如果存在欺骗行为的,对借款人利益造成侵害的,借
债权债务
次播放
小区车位有产权吗?一些地方规定某些地下停车位的建筑面积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规划用途建造地下停车位,并和地上建筑物一样要计入整个宗地上的建筑面积。因此,该种停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侵犯复制权认定标准
侵犯复制权认定标准
对方没有经过作者的同意有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行为会被认定为侵犯复制权。
其他
人浏览
根据我对物业费诉讼时效分析,时效一般是2年时效期间。是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有该权利起2年内不行使的,丧失胜诉权。你所说的事实符合一般诉讼时效期间2年。若这期间物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赠与房产不过户有效吗
赠与房产不过户有效吗
只要赠与房产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合同,那么不过户该合同也是有效的。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
合同纠纷
次播放
北京车辆限行是否侵犯物权?
北京车辆限行是否侵犯物权?
北京机动车“五日制限行”措施正式试行,受到各方广泛关注。部分车主认为,自己买了车,上路却受到“限制”,财产权受到侵犯,质疑限行措施违反了《物权法》。就此,记者采
交通事故动态
人浏览
新建商品房产权证的办理一、当事人需提交的材料(一)卖方(房地产商)1、房地产权证(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2、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出售合同;3、企业法人营业执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宅基地上的房子可以赠与吗
宅基地上的房子可以赠与吗
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赠与,但宅基地本身不能赠与,因为宅基地本身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财产,不得赠与。特殊情况除外,例如:如果赠
房产纠纷
次播放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