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基本丧失劳动能力,这笔钱我我可以不交吗?
更新时间:2019-03-09 10:09:13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我所在的单位每年从我的伤残津贴里扣除百分之二十五的社会保险费,这笔钱我我可以不交吗?我是一名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基本丧失劳动能力,这笔钱我我可以不交吗?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平台特邀律师
推荐
已帮助10475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国家对劳动能力丧失的赔偿标准是多少呢?首先应明确什么是劳动能力丧失。劳动能力的丧失,是指人身伤害致人残废,使其从事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活动的脑力和体力的减损和灭失。 《国家赔偿法》第27条第1款第
(2)项规定:“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按照这一规定,造成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赔偿范围如下:
1.医疗费赔偿 医疗费的赔偿,应参照人身伤害赔偿的标准计算。
2.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是: 第一,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赔偿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 第二,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赔偿金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 关于对间接受害人支付生活费的标准参照当地民政部门有关生活救济的规定办理。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受害人给付至18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2)项规定:“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按照这一规定,造成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赔偿范围如下:
1.医疗费赔偿 医疗费的赔偿,应参照人身伤害赔偿的标准计算。
2.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是: 第一,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赔偿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 第二,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赔偿金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 关于对间接受害人支付生活费的标准参照当地民政部门有关生活救济的规定办理。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受害人给付至18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2019-03-09 09:42:04
咨询我
已帮助16594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需要符合的条件包括:
1、工作时间;
2、工作岗位:是指从事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时或单位指派的其他工作时,例如劳动合同约定是炉前工,在炉后发病死亡不会认定为因工死亡;
3、48小时内死亡,一般仅限于急症,慢性病不算。48小时的起算时间是开始抢救时,在开始抢救后48小时之内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因工死亡;超过48小时的不能认定为因工死亡。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需要符合的条件包括:
1、工作时间;
2、工作岗位:是指从事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时或单位指派的其他工作时,例如劳动合同约定是炉前工,在炉后发病死亡不会认定为因工死亡;
3、48小时内死亡,一般仅限于急症,慢性病不算。48小时的起算时间是开始抢救时,在开始抢救后48小时之内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因工死亡;超过48小时的不能认定为因工死亡。
2019-03-09 09:46:56
咨询我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推荐
已帮助9023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 劳动合同期限;
(四)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 劳动报酬;
(七) 社会保险;
(八)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一)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 劳动合同期限;
(四)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 劳动报酬;
(七) 社会保险;
(八)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2019-03-09 10:01:01
咨询我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官方
已帮助12240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工作岗位突发脑溢血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一)项规定,职工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脑溢血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工伤。在48小时之外死亡以及存活的按因病办理。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一)项规定,职工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脑溢血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工伤。在48小时之外死亡以及存活的按因病办理。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2019-03-09 10:09:13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先申请工伤认定。提交文件:(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果是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承认,则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部分劳动能力丧失的赔偿规定如下:丧失劳动能力的损害赔偿范围,各国立法一般规定三项:一是丧失或减少劳动能力的损失;二是增加生活上需要的费用;三是精神慰抚金。德国法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工伤赔偿项目主要有:治(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提前退休编辑是指员工在没有达到国家或企业规定的年龄或服务期限时就退休的行为。提前退休常常是由企业提出来的,以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这是当今许多企业在面临市场激烈竞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一级伤残赔偿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7个月的本人工资;2、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90%。【注明】: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一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确定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确定。①城镇居民:伤残等级系数×20年×居民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年)②农民:伤残等级系数×20年×农民人均纯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
人浏览
从法律层面上讲,是否缴纳工伤保险,并不影响劳动者工伤待遇的多少,但确实影响劳动者工伤保险待遇的兑现。缴纳了工伤保险的,绝大部分都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比较有保障;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国家对劳动能力丧失的赔偿标准是多少呢?首先应明确什么是劳动能力丧失。劳动能力的丧失,是指人身伤害致人残废,使其从事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活动的脑力和体力的减损和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夫妻之间一方无劳动能力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是否可以离婚,主要看感情是否已经破裂。离婚的时候,双方可以分配的主要是夫妻共有财产,不应该让对方持续提供经济支持。你可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据悉,目前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没有调整,仍为男60周岁,女工人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具体规定为,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是指:男满6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