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在福建务工弄断两根手指,在医院治疗期间医药费都有雇主承担,出院后能得到多少赔偿?

更新时间:2019-03-18 23:57:37人浏览
问题描述:
2017年12月在福建务工弄断两根手指,在医院治疗期间医药费都有雇主承担,出院后能得到多少赔偿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6122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区、县或医科大学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
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
  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019-03-18 23:41:59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4481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劳动者在上班期间生病,而且申请病假,但超过法定医疗期的,那么单位会解除劳动合同,而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第八条: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019-03-18 23:44:47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7983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可以要求雇主进行赔偿,也可以按照交通事故来找保险公司或者第三人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的,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同时,该条第三款又规定:“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2019-03-18 23:57:37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小诊所“治残”受伤男孩 医生赔偿患者医药费
小诊所“治残”受伤男孩 医生赔偿患者医药费
本报张掖讯孩子的手受伤后,父亲为了省钱将孩子送到一家小诊所调解,医患双方达成协议,由医生彭某分两期支付孩子的医药费等赔款25000元。2006年4月15日上午,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人浏览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民事主体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残、死亡及其他损害,要求侵权人以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侵权法律制度。雇主的人身损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工伤十级伤残能赔几万?
工伤十级伤残能赔几万?
工伤十级伤残能赔偿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
损害赔偿
人浏览
伤者应当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再病情稳定的时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伤残等级申请工伤赔偿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职工受伤住院一年后能否申请工伤认定
职工受伤住院一年后能否申请工伤认定
职工受伤住院一年后一般不能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
工伤赔偿
人浏览
如果工人在工地干活过程中,非故意行为造成的意外伤害,理应由工作单位负责赔偿;如果工人属于故意而为,那么必须要提供证据证明工人因个人原因导致操作失败,但公司方监督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伤残鉴定赔偿由谁承担
伤残鉴定赔偿由谁承担
1、因工负伤、患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2、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预付。如果重新鉴定结论和原鉴定
交通事故
次播放
一般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子啊合同中约定的是月薪,上班天数应当是每月22天,每天8小时,超过8小时以外的,应当算加班。《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纠纷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交通事故医疗费包括受害人转院治疗的费用吗?
交通事故医疗费包括受害人转院治疗的费用吗?
交通事故受害人转院治疗的费用,交通事故责任人应当承担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
人浏览
你好,你描述的情况按以往案例是可以走法律程序的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工伤赔偿是一次性赔偿吗
工伤赔偿是一次性赔偿吗
工伤赔偿并不是一次性赔偿。根据法律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待遇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支付,不得采取将长期待遇
劳动纠纷
人浏览
医疗纠纷处理有五种途径:(1)医患双方自行协商。(2)行政处理。程序是:向医院所在地卫生局医政科递交书面“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书”,写清楚患者个人情况、诊疗经过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能否双重赔偿
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能否双重赔偿
在交通事故导致工伤的情况下,工伤职工是可以获得双重赔偿的,但很多时候规定了其中的医疗费是不得重复赔偿的。在司法实践中,职
劳动纠纷
次播放
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工伤医疗费用由谁垫付
工伤医疗费用由谁垫付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因此,工伤医疗费可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
劳动纠纷
次播放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多少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多少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以下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丧葬费:按照医疗
损害赔偿
人浏览
依照我国《旅游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旅行社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改变旅游行程、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降低旅游服务标准,否则应当依照约定及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在上班期间打架受伤算工伤吗
在上班期间打架受伤算工伤吗
因个人原因,在上班期间发生打架受伤的,不能够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
劳动纠纷
人浏览
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除工伤医疗和停工治疗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之外,主要的补偿是: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2、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