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现在是监视居住后去看守所吗?
更新时间:2023-06-20 20:28:08人浏览
问题描述:
你好,我现在是监视居住后去看守所吗?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平台特邀律师
推荐
已帮助15090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如果前期被采取监视居住,但是后来被收监到看守所的,有几种可能:可能是因为违反监视居住的规定,而被批准逮捕,需要在看守所进行关押。也有可能是发现了更为严重的罪行,仅仅采取检视居住尚不足以防止其严重的社会危险性的,也可以采取逮捕的刑事强制措施。因此,需要进行具体分析,不可一概而论。
1、如果前期被采取监视居住,但是后来被收监到看守所的,需要进行具体分析,不可一概而论。法律分析
1、如果前期被采取监视居住,但是后来被收监到看守所的,需要进行具体分析,不可一概而论。
1、如果前期被采取监视居住,但是后来被收监到看守所的,需要进行具体分析,不可一概而论。
2、可能存在不同的情况:
(1)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被采取监视居住的人员,需要遵守各项规定,其中包括: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在传讯的时候必须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必须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如果违反上述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进行逮捕,需要在看守所进行关押。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如果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因为采取监视居住并不能防止其引发更大的社会危险,因此需要更严厉的强制措施,对其人身自由进行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1、如果前期被采取监视居住,但是后来被收监到看守所的,需要进行具体分析,不可一概而论。法律分析
1、如果前期被采取监视居住,但是后来被收监到看守所的,需要进行具体分析,不可一概而论。
1、如果前期被采取监视居住,但是后来被收监到看守所的,需要进行具体分析,不可一概而论。
2、可能存在不同的情况:
(1)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被采取监视居住的人员,需要遵守各项规定,其中包括: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在传讯的时候必须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必须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如果违反上述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进行逮捕,需要在看守所进行关押。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如果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因为采取监视居住并不能防止其引发更大的社会危险,因此需要更严厉的强制措施,对其人身自由进行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2023-06-20 20:25:49
咨询我
刑事案件律师团队
推荐
已帮助13934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去看守所探监要满足的条件是:
1、探监主体,是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
2、探监时间,需要在法定节假日外才能探监;
3、实质条件,需持身份证件经监狱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七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
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第四十八条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1、探监主体,是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
2、探监时间,需要在法定节假日外才能探监;
3、实质条件,需持身份证件经监狱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七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
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第四十八条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2023-06-20 20:26:12
咨询我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官方
已帮助11151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最新监视居住不属于羁押。
羁押是指将犯罪嫌疑人移送到看守所收押的情形,而监视居住并不是在看守所执行,所以监护居住不算羁押期限。根据法律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
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四条
【监视居住的条件与执行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羁押是指将犯罪嫌疑人移送到看守所收押的情形,而监视居住并不是在看守所执行,所以监护居住不算羁押期限。根据法律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
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四条
【监视居住的条件与执行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2023-06-20 20:28:08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监视居住批捕前不会被送到看守所。监视居住一般会在本人的住所或者指定的居所执行。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一)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二)在监视居住期间,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监视居住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如果不对社会造成威胁,就不会被逮捕,也就不会到看守所了,否则就要到看守所。根据刑事诉讼发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 需要了解案件情况 到底涉嫌什么
全部7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监视居住与刑事拘留都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对于不适合刑事拘留的人才采取监视居住。所以,还会被提起公诉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本人在国外,身份证到期怎么更换?
本人在国外,身份证到期可以委托家人代办。委托家人代办存在限制条件,各省市规定不一样,可以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已申领过二代证及指纹信息录入的,在外期间居民身份证丢失
刑法
人浏览
1、终身监禁,是指对贪污、受贿行为,罪行极其严重,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减刑、假释的刑罚执行措施。2、只适用于严重贪污、受贿犯罪被判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刑事拘留37天后无罪释放可以要求赔偿吗
刑事拘留37天后无罪释放不可以要求赔偿。法律规定,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的可以
刑法
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