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关于土地改造,两兄弟土地应该如何划分有什么规定
更新时间:2023-06-07 13:20:35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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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关于土地改造,两兄弟土地应该如何划分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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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确权兄弟间的分割:
1、如果兄弟之间是就家庭承包土地的分割,最好通过协议明确约定来进行处理,然后取得村集体的同意。
如果双方当事人没办法通过协商协议来解决掉的,那么则按照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对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产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则让人民政府来处理。
若是个人与个人之间、或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那么就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行处理。
2、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结果不服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从接到处理结果通知的当天开始,在三十天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六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
《土地法》
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1、如果兄弟之间是就家庭承包土地的分割,最好通过协议明确约定来进行处理,然后取得村集体的同意。
如果双方当事人没办法通过协商协议来解决掉的,那么则按照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对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产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则让人民政府来处理。
若是个人与个人之间、或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那么就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行处理。
2、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结果不服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从接到处理结果通知的当天开始,在三十天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六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
《土地法》
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2023-06-07 13: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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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确权兄弟间的分割:
第
一、如果兄弟之间是就家庭承包土地的分割,最好通过协议明确约定来进行处理,然后取得村集体的同意。
如果双方当事人没办法通过协商协议来解决掉的,那么则按照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对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产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则让人民政府来处理。若是个人与个人之间、或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那么就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行处理。
第
二、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结果不服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从接到处理结果通知的当天开始,在三十天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土地法》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第
一、如果兄弟之间是就家庭承包土地的分割,最好通过协议明确约定来进行处理,然后取得村集体的同意。
如果双方当事人没办法通过协商协议来解决掉的,那么则按照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对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产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则让人民政府来处理。若是个人与个人之间、或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那么就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行处理。
第
二、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结果不服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从接到处理结果通知的当天开始,在三十天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土地法》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2023-06-07 13: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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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俩的土地确权证能分开。一般情况下,兄弟俩土地的权属证明是能分开的,只要兄弟之间对于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协商达成一致,不过分开后必须要去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进行登记才生效。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2023-06-07 13: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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