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使单位仍然履行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备案登记表有时效吗?单位为什么没有和职工签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更新时间:2019-03-04 16:11:47人浏览
问题描述:
单位以欺诈手段,(原上级有内退的政策,单位做假的职工代表签名"同意买断'申请),下发全员买断文件,致使绝大部分职工签了解除劳动合同备案登记表,下发了补偿金。终止了社保和医保。半年后发现单位欠缴企业这部分的社保11年之多。单位以省长批示免缴为由,不予补缴。为此有少部分职工认为这会对今后的养老金领取的金额会减少,所以一直没有签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不想解除劳动合同)。 请问这样应该不能算是正式解除劳动合同吧?怎样使单位仍然履行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备案登记表有时效吗?有法律效力吗?单位为什么没有和职工签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协议书是必须签的吗?怎样使单位仍然履行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备案登记表有时效吗?单位为什么没有和职工签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4位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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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工伤期间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否则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要支付二倍经济赔偿金的;
2、赔偿的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48条;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病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019-03-04 15: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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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劳动关系起一个月内没签订书面合同,这一点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合同期限1年内,约定三个月试用期是违法的。试用期就应当购买社保。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019-03-04 15: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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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双方之间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来的,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果是劳动者提出来的,则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其经济补偿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019-03-04 16: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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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不签合同的话,租赁期先就不明确了,租赁期限不明确的话,会被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法律后果就是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这样不管是对于承租人或是对于出租人来说,都是不利的。
2019-03-04 16: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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