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有没有权利抢?这个房子应该算是爸爸的个人财产了吧?以及奶奶需不需要再立一个遗嘱?

更新时间:2019-03-05 11:49:35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房屋拆迁,奶奶得到的钱买了一个房子,这个房子奶奶把房产证上面的名字写的是爸爸,之后,如果奶奶过世了,这个房子奶奶的另外两个子女有没有权利抢?这个房子应该算是爸爸的个人财产了吧?以及奶奶需不需要再立一个遗嘱?房屋拆迁,有没有权利抢?这个房子应该算是爸爸的个人财产了吧?以及奶奶需不需要再立一个遗嘱?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1207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一、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一、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申请表应记明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
2、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3、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地址;
4、申请的时间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立遗嘱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填写申请表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填。
二、提交材料
申请遗嘱公证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为境内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境外的,应提供护照或其他境外身份证件;
2、立遗嘱涉及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证明、股权证明等);
3、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的婚姻状况证明;
4、立遗嘱人若已写好遗嘱(草本)的,也可提供。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三、申请受理,发通知单
公证处认为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将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遗嘱人如交纳公证费有困难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免。
四、公证人员对遗嘱内容进行审查
公证人员会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进行鉴定等方式,对遗嘱涉及的事项、财产进行审查。立遗嘱人应当如实陈述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事实,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五、内容审查完毕后,报审批
经公证人员审查合格,认为可以出具证明,承办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公证处主任、副主任或其指定的公证员审批。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
六、制作公证书
审批合格后,制作公证书,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不得涂改、挖改,必须修改的应加盖公证处校对章。公证书应使用中文制作。公证处应制作公证书正本和若干副本发给立遗嘱人。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从审批人批准之日起生效。审批人批准日期即为出证日期。
七、发放公证书
遗嘱公证书由立嘱人到公证处领取;必要时,也可由公证处发送。立遗嘱人应在公证书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份数和公证书的编号。
2019-03-05 11:26:42
征地拆迁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0674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这项规定属于概括性规定。夫妻特有财产除婚姻法第18条前四项的规定外,还包括其他一些财产和财产权利。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的财产类型的出现以及个人独立意识的增强,夫妻个人特有财产的范围也将有所增加。
2019-03-05 11:33:25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2768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婚姻法对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有明确规定:n《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n
(一)工资、奖金;n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n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n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n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n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n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n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n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n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n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n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n
2019-03-05 11:49:35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房屋遗嘱公证费用
房屋遗嘱公证费用
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
继承
次播放
可以立份公证遗嘱,个人财产指定继承 人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继承的父母遗产是一方个人财产,还是配偶也有份?
继承的父母遗产是一方个人财产,还是配偶也有份?
婚后所得的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有一个情况是比较让人困惑的。若夫妻一方的父母去世,留下的遗产自然是由其亲生子女继承。但这时候...
财产分割咨询
人浏览
如果你父母有证据证实房屋是其翻建,可以让你父母去起诉:确认遗嘱无效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遗产继承协议书需要公证吗
遗产继承协议书需要公证吗
遗产继承协议书不需要公证,公证不是证明其效力的必需条件。《公证法》第二条: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
继承
人浏览
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具体办理手续如下:(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婚前财产孩子有继承权吗
婚前财产孩子有继承权吗
婚前财产孩子有继承权,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
婚姻家庭
人浏览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其是否还有父母或者兄弟姐妹,你不是法定继承人,你的父母是其第二顺位的继承人。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遗产继承协议有效吗
遗产继承协议有效吗
遗产继承协议有效,但需要满足没有违背法律规定、没有漏项,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
婚姻家庭
人浏览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该房屋能作为遗产继承吗?
该房屋能作为遗产继承吗?
河南遗产继承网朱军律师13073781351作者: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庆俊王伟李瑾张山和张北系同父异母兄弟。其父张海龙原在某机关工作,居住在机关为其分配的公房里
遗产范围
人浏览
您好,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该不该立遗嘱?
该不该立遗嘱?
遗嘱是对自己财产处分的一种积极形式。以前一般是老年人或身患绝症的人才会想到要立遗嘱,年轻力壮的人通常不会。首先没有这个必要,其次受中国传统的“未知生,焉知死”观
遗嘱订立
人浏览
遗嘱没有公证,不影响遗嘱的法律效力,遗嘱只要是合法有效的,遗产就可以按照遗嘱继承。,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父亲死了,儿子能继承父亲应该继承爷爷的那部分遗产吗?
父亲死了,儿子能继承父亲应该继承爷爷的那部分遗产吗?
这是我国继承法规定的代位继承的问题。父亲先于爷爷死亡,孙子女可以代位继承父亲应当分得的爷爷的遗产。所谓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
遗产分配
人浏览
父母送给自己的房子是否需要办理婚前财产财产公证?
父母送给自己的房子是否需要办理婚前财产财产公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2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
婚前财产
人浏览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这项规定属于概括性规定。夫妻特有财产除婚姻法第18条前四项的规定外,还包括其他一些财产和财产权利。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的财产类型的出现以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父亲已将财产赠与他人,其是否应该获得部分财产?
父亲已将财产赠与他人,其是否应该获得部分财产?
张先生有两个儿子,在世的时候与大儿子签定了一份赡养协议,并将自己的房产增于大儿子,小儿子并不知道。张先生去世后,小儿子认为自己的继承权受到侵害,要求其哥哥给予自
离婚财产分割
人浏览
一,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再婚夫妻有相互继承权(这个和你们登记多长时间没有关系,只要是登记了,在法律上,都是夫妻。);再婚后的财产,属于夫妻共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