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那边的亲人也就是我大姑经常劝说我爸离婚跟我妈分房产财产,我有什么理由告我姑妈骚扰我的家庭
更新时间:2019-06-02 07:52:54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爸爸那边的亲人也就是我大姑经常劝说我爸离婚跟我妈分房产财产,我有什么理由告我姑妈骚扰我的家庭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1、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的按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双方都有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即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已帮助15177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1、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的按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双方都有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即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2019-06-02 07:26:35
咨询我
平台特邀律师
推荐
已帮助15199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例如:
一、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一、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2019-06-02 07:34:56
咨询我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官方
已帮助18316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由于同居关系自始无效,同居期间财产分割与离婚时是有不同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非法同居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如双方没有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夫妻有互相扶养等义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等权利。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对于有配偶的非法同居,人民法院应根据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判决。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由于同居关系自始无效,同居期间财产分割与离婚时是有不同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非法同居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如双方没有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夫妻有互相扶养等义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等权利。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对于有配偶的非法同居,人民法院应根据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判决。
2019-06-02 07:52:54
咨询我
民事法律律师团队
推荐
已帮助11585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019-06-02 07:37:42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那么,房子办继承公证需要准备什么资料,为您能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房子办继承公证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担心后妈分家产儿子逼父亲离婚
因为担心后妈分割家产,东平一对夫妻竟让父亲到法院调解了这起离婚案件,两位老人的婚姻得以延续。年过六旬的刘某和蒋某是再婚,今年5月份,两人以感情不和为由,向法院原
民法动态
人浏览
亲兄妹是第二继承人,在没有第一继承人的情况下,兄妹享有继承权。继承顺序:适用法定继承时,依照下列规则分配遗产:①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妹妹用姐姐身份证结婚 姐姐要起诉妹妹婚姻无效
不到法定年龄就想结婚的女孩李真,冒用姐姐的身份证进行了婚姻登记。两年后才知道此事的姐姐李明将妹妹告上法庭。记者昨天从怀柔法院获悉,此案已被正式受理。2002年,
原告
人浏览
你好,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分割共同财产主张无过错损害赔偿,争取孩子抚养权,让对方支付抚养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离婚诉讼书的注意事项:1,起诉书是引起诉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起诉书的书写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同时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时间,婚后的情况,及不能再维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您好!您需要咨询什么法律问题?建议您了解清楚后再联系我们。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由子女和配偶继承获利赔偿,可以委托律师处理,他人无分割财产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夫妻俩可以先就两位共有财产的分割分配,以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由双方当事人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证。如果无法达成离婚协议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我信任的朋友抢走了我的老公
我一直觉得两个人结为夫妻后,就会一生一世在一起,彼此支撑,互相依靠。夫妻实在是世界上最奇妙的组合,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却做了彼此最亲近的人。直到有一天,我最亲密的
婚姻法案例
人浏览
你好,如果没有办理收养手续,不属于合法关系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