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本人想辞职,请问这合法吗?请问这样的合同真的有效吗?
更新时间:2019-05-10 19:11:13人浏览
问题描述: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合同纠纷律师团队
推荐
已帮助7264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劳动者要辞职,不需要理由,只要符合规定辞职就行,试用期内只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试用期外,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方式提交辞职报告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2019-05-10 18:46:31
咨询我
平台特邀律师
推荐
已帮助12226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动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到期即可办理离职手续走人,用人单位没有权力扣员工工资,用人单位扣员工工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克扣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019-05-10 18:55:07
咨询我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官方
已帮助9243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则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按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应得工资应包括奖金、津贴、补贴和加班费,只要属于工资范畴的货币性收入,都应列入应得工资范畴。
2019-05-10 19:06:27
咨询我
1.最后一次向老板明说让他支付你所有所欠工资.并明确告诉他如果他还不给,就去申请劳动仲裁.
2.如果他不给.协商不成,不要拖,马上去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并要求劳动仲裁.
3.经仲裁委批准决定受理的案件,你在办理受理或应诉手续时各预交仲裁费。案件结束后,仲裁费根据案件的处理情况,按照当事人各自实际应当支付的仲裁费数额交纳。
4.在一般情况下,如果你胜诉,不需要支付仲裁费用.
已帮助7281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1.最后一次向老板明说让他支付你所有所欠工资.并明确告诉他如果他还不给,就去申请劳动仲裁.
2.如果他不给.协商不成,不要拖,马上去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并要求劳动仲裁.
3.经仲裁委批准决定受理的案件,你在办理受理或应诉手续时各预交仲裁费。案件结束后,仲裁费根据案件的处理情况,按照当事人各自实际应当支付的仲裁费数额交纳。
4.在一般情况下,如果你胜诉,不需要支付仲裁费用.
2019-05-10 19:11:13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他们的假离婚有效吗?
问:我好朋友江某与丈夫王某2003年结婚,2005年江某生育了一个女儿,一家人生活得其乐融融。王某是做服装生意的,结婚后的前几年,王某赚了很多钱,但都毫无保留地
婚姻动态
人浏览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都是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基础,以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为目的。因此,行为人必须能够独立表达自己的意思,正确理解自己行为性质的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劳动者要辞职,不需要理由,只要符合规定辞职就行,试用期内只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试用期外,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方式提交辞职报告就可以解除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只要劳动合同内容不违背法律强行规定,是双方真是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欺诈和被迫情况,而且双方都签字盖章,就是有效的合同。即使是合同部分条款违法的,如工资低于当地最低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可以。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施工合同是不是要式合同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协议,当事人订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
合同纠纷
人浏览
你好,谨慎处理。有风险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针对合同对方使用假公章的问题,应对方式包括核实印章真伪、与对方进行协商或者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选择何种方式需综合考虑合同的重要性、双方的关系以及证据的充分性,以最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建设合同属于什么类别合同
建设合同属于承揽类别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依法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
合同纠纷
人浏览
二手车交了定金没签合同能否退款要分情况:1、如果是对方违约,即使没有签合同也可以退定金,那么签了合同的更可以主张返还,并且适用定金罚则,主张双倍返还;2、如果对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涉及诈骗的买卖合同,应:1.收集证据,如合同、交易记录等;2.若金额大或情节严重,立即报警;3.寻求法律援助,准备起诉;4.在民事诉讼中,要求赔偿损失。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吗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合同的事前
合同纠纷
人浏览
您好,物业可以收取垃圾清运费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具体什么事情呢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可以您好,麻烦再具体说一下情况,这边可以协助处理。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您好,因为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这边需进一步与您沟通
全部8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