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十年,在农村,前面土地征收得了一比赔偿款,去年我们房屋加盖,请问离婚后这怎么分配

更新时间:2019-03-05 12:04:57人浏览
问题描述:
你好!我结婚十年,育有两女。现在想离婚,我们和公婆生活在一起,在农村,前面土地征收得了一比赔偿款,去年我们房屋加盖,请问离婚后这怎么分配我结婚十年,在农村,前面土地征收得了一比赔偿款,去年我们房屋加盖,请问离婚后这怎么分配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民事法律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6119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一、 法律规定对国有土地上房屋的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生产、经营用房)。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土地未与房屋区分,评估价格应包括土地)。
二、对农村土地上的房屋适用,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即补偿包括:征地补偿费(有村集体组织处置)、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补偿费,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确定即估价确定)和青苗补偿费。
2019-03-05 11:37:15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0478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征收就是给你一笔钱,这块地跟你以后没关系了。征用,就是可能要给你一笔钱,暂时借过来用一下,用完还给你。
具体的法律规定如下:
征用:《物权法》第四十四条: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
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征收:《物权法》第四十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2019-03-05 11:43:50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6140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使用和管理工作,更好地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现就做好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使用和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执行有关征地补偿费的法律法规  对于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和管理,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辽宁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辽宁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五个不准”:农村土地依法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不准擅自改变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所有权(已经打乱集体经济组织界限且无法恢复的,可以本着尊重历史、承认现实的原则不再恢复);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不准剥夺和非法限制其应当获得的相应征地补偿费;充分尊重被征地农民的意见,不准假借以村民会议或少数服从多数的办法侵害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对农村土地的投入,不准克扣或剥夺投资者的合理补偿;公开发放征地补偿费,不准以任何理由克扣、侵占、截留和挪用。国土资源、农业、民政、劳动保障、财政、监察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职能分工,做好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  
(一)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1、分配对象。农村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的,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分配对象为其所有者。  
(1)所有者是个人的,支付给个人;  
(2)所有者是部分农民群体的,支付给部分农民群体;  
(3)所有者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支付给该集体经济组织。  
2、分配原则。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属于集体资产,按照《辽宁省农村集体资产条例》的规定使用和管理。在使用时,必须经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严格用于该集体经济组织的生产项目。  
(二)安置补助费  
1、分配对象  
(1)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村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被征地农民同意统一安置(含纳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范围,下同)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负责安置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单位;被征地农民以书面形式放弃统一安置的(不含应纳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范围,下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  
(2)已经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其分配对象为该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的全体股东。  
(3)农村土地没有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仍然实行统一经营的,其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  
(4)征收、征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其他方式发包的果园等土地,其安置补偿费归该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  
(5)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的机动地,其安置补助费归该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该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人口。  
2、分配原则  
(1)实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由该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和管理。  放弃统一安置,实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如果其家庭承包的耕地全部被征收、征用的,安置补偿费支付给家庭承包的承包方,且在全部享受安置补偿后,该承包方以后不再获得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部分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家庭承包的承包方享受部分安置补偿费后,不再增加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耕地面积。  实行平均分配安置补助费的,在平均调整承包地后,安置补偿费平均支付给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  
(2)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的,安置补助费原则上支付给原承包方。  
(3)属于其他方式承包或以作价、租赁等形式取得承包权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的,安置补助费归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已经发包且承包方一次性交纳承包费的,要退回剩余期限的承包费。  
(4)机动地的安置补助费原则上支付给该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人口,但其享受补偿数额的土地面积不得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均耕地面积。新增人口在获得相当于该集体经济组织人均面积的全额安置补偿费后,今后不再获得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机动地安置补偿费如有节余,归该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和管理。  
(5)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的安置补助费,主要用于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生产、生活安置,不得用于偿还该集体经济组织债务。  
(三)土地补偿费  
1、分配对象  
(1)实行统一安置的,土地补偿费归该集体经济组织。放弃统一安置,实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被征地农民;实行平均分配,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  
(2)已经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的全体股东。  
(3)农村土地没有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仍然实行统一经营的,其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  
(4)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其他方式承包的果园等土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  
(5)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的机动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人口。
2019-03-05 12:04:57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7110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土地使用权是否能够分割建议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咨询。
2019-03-05 11:57:10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结婚三年离婚财产怎么分
结婚三年离婚财产怎么分
不管结婚三年还是多长时间,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都是平均分配。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般会遵循以下几个原
婚姻家庭
次播放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婚前房屋拆迁,婚后获得的补偿款,离婚时有权要求分割吗?
婚前房屋拆迁,婚后获得的补偿款,离婚时有权要求分割吗?
一般来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应进行平均分割,除非双方私下协商财产分割和财产约定的。但是在遇到房屋拆迁的情况下,即夫妻一方在婚前的
婚前财产
人浏览
如果拆迁安置协议有你的份额,可以到法院起诉。
全部6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房子是父母的名字离婚可以协议分割吗
房子是父母的名字离婚可以协议分割吗
房子是父母的名字,离婚是可以协议分割的。首先,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首先就会考虑当事人之间的自主协商。房子是父母的名字,继承或
离婚
人浏览
二次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二次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二次起诉离婚财产的分配:首先应当先协商分割财产,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形进行分配,法院一般按照照顾子女
离婚
人浏览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1、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男的家暴离婚怎么分配财产
男的家暴离婚怎么分配财产
男的家暴离婚财产的分配: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所得财产原则上均分,如果有对方家暴的证据可以主张多分财产并要求损害赔偿。
离婚
人浏览
征用农村土地补偿款标准:1、征用耕地的,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倍计算;2、征用精养鱼池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至十二倍计算,征用其他养殖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婚前用农村宅基地建房,离婚时房产如何处理?
婚前用农村宅基地建房,离婚时房产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原告:周某,男,住北京市某区。被告:刘某,女,住北京市某区。原告周某是退伍军人,1994年复员回家,经人介绍认识邻村刘某,1995年两人着手准备结婚的事
离婚房产
人浏览
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婚前农村宅基地建房 ,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
婚前农村宅基地建房 ,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
[案情简介]原告:周某,男,住安徽省某县。被告:刘某,女,住安徽省某县。原告周某是退伍军人,1994年复员回家,经人介绍认识邻村刘某,两人很快建立恋爱关系,并准
离婚房产
人浏览
一方婚前按揭购房并取得房产证,婚后偿还贷款期间离婚的婚前取得房产证书,就意味着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离婚时房产直接归属于其中一方,但是这并不影响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夫妻离婚婚前房产怎么分配
夫妻离婚婚前房产怎么分配
夫妻离婚婚前房产的分配:婚前财产无特别约定的,为个人所有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为一方所有。但是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离婚
人浏览
私有房屋的拆迁补偿款离婚时怎么分割?
私有房屋的拆迁补偿款离婚时怎么分割?
私有房屋的拆迁补偿款离婚时怎么分割?苗先生和齐女士1981年结婚,1983年夫妻俩筹资8000元购买了一处私有住宅,并将房产证办到了苗先生的名下。2004年该住
离婚房产纠纷
人浏览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使用和管理工作,更好地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现就做好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使用和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已转让,发生动迁,动迁款如何分割?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已转让,发生动迁,动迁款如何分割?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已转让,发生动迁,动迁款如何分割?一、宅基地房屋权属的确定我国一直未建立农村房屋所有权等级制度,宅基地房屋则历经土改登记、及未新建、翻新、改扩建
拆迁补偿
人浏览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