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买了地下停车位有产权。物业说一个车位只能绑定一个车牌号,这样合理吗?
更新时间:2019-01-27 23:43:50人浏览
问题描述:
小区买了地下停车位有产权。物业说一个车位只能绑定一个车牌号,不能同时绑定多个车牌号,但是家里有2辆车、不一定开哪一辆回家,没有登记的车不让进地下停车场,必须从新认证登记才可以识别车牌号进地下停车。麻烦繁琐,这样合理吗?小区买了地下停车位有产权。物业说一个车位只能绑定一个车牌号,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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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
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业主、业主大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业主、业主大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2019-01-27 23: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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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所以是这样分的,地面上的如果是规划的时候本来就规划那块是做停车位,那种一般是开发商所有,具体的你可以要求开发商出具他产权的材料。
另一种是本来是公共道路或者是配套设施,你们当时算公摊的时候已经算入公摊里的(这你就去看看哪些地方是算公摊的),这些是属于业主共有的。
另一种是本来是公共道路或者是配套设施,你们当时算公摊的时候已经算入公摊里的(这你就去看看哪些地方是算公摊的),这些是属于业主共有的。
2019-01-27 23: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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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其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依照物业管理相关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的需要。车位、车库由产权登记部门根据建设规划予以确权。
明确纳入业主公摊面积的共有场所,如果被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改造成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那该车位就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产生的收益扣除开发商或物业在车辆停放管理服务过程中付出的劳动和投入,剩余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依照物业管理相关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的需要。车位、车库由产权登记部门根据建设规划予以确权。
明确纳入业主公摊面积的共有场所,如果被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改造成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那该车位就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产生的收益扣除开发商或物业在车辆停放管理服务过程中付出的劳动和投入,剩余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2019-01-27 23: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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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项:产权人为一人的办理产权登记需携带的相关文件
1、产权人为本市户口的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名章(楷体与签约时使用的名单一致)
2、产权人为外省市户口的需携带身份证、暂住证(工作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名章(楷体)
3、产权人未满18岁的需携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监护人公证书
4、签合同签有委托人的需携带委托书(房地局规定格式)并携带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外省市人需带身份证、暂住证(工作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项:产权人为二人的办理产权登记需携带的相关文件
1、本页第一项
2、两位产权人同意共有房屋产权的需签共有协议书(房地局规定格式)
3、两位产权人以份额明确房屋产权(例:40%与60%、50%与50%)的需提交财产分割公证书(公证书需注明,各人份额,谁持房屋所有权证,谁持房屋共有权证) 第三项:产权人为三人或以上的办理产权登记需携带的相关文件
1、本页第一项
2、需提交财产分割公证书(公证书需注明,各人份额,谁持房屋所有权证,谁持房屋共有权证) 第四项:产权人为单位购房的需提交的相关文件
1、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盖公章法人章法人签字)(房地局规定格式)
3、法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股份制公司需提交董事会议原件(盖公章及全体股东亲笔签字)
5、产权登记表,结算单需加盖公章 第五项:需提交的相关资料
1、以上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工作居住证、营业执照法人代码原件核对用(不收取)
2、以上材料以房地局最新规定的为准 第六项:您需交纳的款项:
1、购房契税:总房款的
1.5%(单位购房的为总房款的3%)(有减免税证明除外)
2、公共维修基金:总房款的2%
3、产权证制作费:5元/本,共有权证:5元/本
4、产权证印花税:5元/本
5、产权证代办费:600元/本
6、测绘图表费:60元
7、以上
3、
4、
5、6项用现金交纳。
1、产权人为本市户口的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名章(楷体与签约时使用的名单一致)
2、产权人为外省市户口的需携带身份证、暂住证(工作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名章(楷体)
3、产权人未满18岁的需携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监护人公证书
4、签合同签有委托人的需携带委托书(房地局规定格式)并携带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外省市人需带身份证、暂住证(工作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项:产权人为二人的办理产权登记需携带的相关文件
1、本页第一项
2、两位产权人同意共有房屋产权的需签共有协议书(房地局规定格式)
3、两位产权人以份额明确房屋产权(例:40%与60%、50%与50%)的需提交财产分割公证书(公证书需注明,各人份额,谁持房屋所有权证,谁持房屋共有权证) 第三项:产权人为三人或以上的办理产权登记需携带的相关文件
1、本页第一项
2、需提交财产分割公证书(公证书需注明,各人份额,谁持房屋所有权证,谁持房屋共有权证) 第四项:产权人为单位购房的需提交的相关文件
1、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盖公章法人章法人签字)(房地局规定格式)
3、法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股份制公司需提交董事会议原件(盖公章及全体股东亲笔签字)
5、产权登记表,结算单需加盖公章 第五项:需提交的相关资料
1、以上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工作居住证、营业执照法人代码原件核对用(不收取)
2、以上材料以房地局最新规定的为准 第六项:您需交纳的款项:
1、购房契税:总房款的
1.5%(单位购房的为总房款的3%)(有减免税证明除外)
2、公共维修基金:总房款的2%
3、产权证制作费:5元/本,共有权证:5元/本
4、产权证印花税:5元/本
5、产权证代办费:600元/本
6、测绘图表费:60元
7、以上
3、
4、
5、6项用现金交纳。
2019-01-27 23:4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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