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济南想离婚,他在深圳居住,我又不想回去,如何离婚。孩子说好他要,我净身出户,如何办理离婚
一、离婚登记的条件:
(一)、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二)、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四)、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五)、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六)、当事人持《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二、离婚登记的程序
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离婚诉讼的财产分割,本着婚前财产个人所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平均分害的原则分割。
在离婚案件的司法实践中,常有的纠纷问题就是一方转移财产,或者隐瞒财产,所以,离婚诉讼时应申请法院对被告方进行财产保全。
如果在离婚诉讼前或者财产保全前所转移的财产,诉讼方应当进行举证,如果提供不了合证明,法院只会按已保全的财产进行合理分割。
第一:婚内出轨,出轨一方自愿放弃财产分割
看起来,婚内出轨的现象在农村比较少见,可是,在一些经济相对发达的农村地区,婚内出轨的现象也是比较常见的。依照现在的婚姻法,如果一方在婚内出轨,是不能要求其净身出户的,法律上也没有净身出户的说法。但是,如果出轨一方自愿放弃财产分割,那就和净身出户没什么两样了。
第二:重婚
什么情况下会被判定为重婚呢?
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
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大家都知道,我国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重婚的人将面临比较严重的刑事处罚,净身出户都是小事儿。
第三:暴力虐待
不可否认,大部分的家庭都是比较和谐的,但是,有些家庭往往会发生“战争”,甚至暴力虐待自己的媳妇儿和孩子。在法律上,对家暴的处罚是比较严厉的,只要被施暴者能够提供相关的证据能够证明自己被暴力虐待,那么法院在判决的时候就有可能会重罚男方,而男方也就要面临净身出户的风险。
第四:私自转移财产
依照现有的婚姻法,夫妻婚后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其中一方有明确的转移、转卖、毁坏和隐藏财产的行为,净身出户是避免不掉的,还要承受相关法律的制裁。所以,对于夫妻婚后的财产,切记是不可私自转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