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土地被征收,没经过我同意,补偿费被他人领走,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9-03-08 20:50:38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的土地被征收,没经过我同意,补偿费被他人领走,怎么办?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民事法律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5774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1,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报省人民政府价格、财政、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同意后执行。 因征收土地拆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房屋,影响其居住的,应当保障其居住条件。
2,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全部被征收或者征收土地后没有条件调整承包土地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的80%支付给土地承包户,主要用于被征收土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生产生活安置,其余的20%支付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兴办公益事业或者进行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建设。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其所有权人所有。 4,实行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 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由政府、集体、个人共同出资。
2019-03-08 20:26:37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7536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价格标准如下:  第二十六条 征用土地按照以下标准给予补偿: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的,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倍计算;  
2、征用精养鱼池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至十二倍计算,征用其他养殖水面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八倍计算;  
3、征用果园或者其他经济林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二倍计算;  
4、征用其他农用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计算;  
5、征用未利用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至五倍计算;  
6、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非农业建设用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计算。  
(二)安置补助费  
1、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征用耕地的面积计算。征地前被征地单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十五分之一公顷以上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倍;人均耕地不足十五分之一公顷的,从六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一百五十分之一公顷,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一倍,但最高不得超过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2、征用其他农用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该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的百分之七十计算;  
3、征用未利用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非农业建设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补偿费,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确定;  
2、农田水利工程设施、人工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等效替代的原则付给迁移费或者补偿费;  
3、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的产值计算,能如期收获的不予补偿。可以移植的苗木、花草以及多年生经济林木等,支付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给予合理补偿或者作价收购。  前款规定的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每公顷低于一万八千元的,按一万八千元计算。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2019-03-08 20:33:58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5597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1,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报省人民政府价格、财政、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同意后执行。 因征收土地拆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房屋,影响其居住的,应当保障其居住条件。
2,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全部被征收或者征收土地后没有条件调整承包土地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的80%支付给土地承包户,主要用于被征收土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生产生活安置,其余的20%支付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兴办公益事业或者进行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建设。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其所有权人所有。 4,实行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 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由政府、集体、个人共同出资。
2019-03-08 20:47:15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6503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根据《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2019-03-08 20:50:38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土地征收与征用的区别
土地征收与征用的区别
土地征收与征用的区别:通俗的讲,征收就是给你一笔钱,这块地跟你以后没关系了。征用,就是可能要给你一笔钱,暂时借过来用一下
征地补偿
次播放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承包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现象较为严重。承包方出于自己的私利,不经有关部门批准和办理相关手续,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进行掠夺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吉林省土地征收补偿新政策
吉林省土地征收补偿新政策
吉林省土地征收补偿新政策如下: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
房产纠纷
次播放
按拆迁协议处理,上法院起诉解决争议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乡政府征收土地,补偿费不合理可以要求增加吗?怎样才能维权?
乡政府征收土地,补偿费不合理可以要求增加吗?怎样才能维权?
第三,补偿标准根据批准文件中的“征收土地方案”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区片地价,否则属于补偿违法;征地要在征地范围内...
土地补偿
人浏览
关于征收土地补偿款给谁
关于征收土地补偿款给谁
征地拆迁是国家发展的需要,在农村地区进行征地的,除了涉及到对土地的赔偿外,往往还有对土地上房屋和青苗的赔偿,因此,想必大家想了解,关于征收土地补偿款给谁?接下来
征地补偿费
人浏览
您好!各地的补偿标准不一样的。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需要经过省级以上部门批准.土地征收补偿,应当由当地的征收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土地征收补偿一般包括:地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农村土地纠纷首先应该找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如果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房屋被征收,补偿款怎么计算
房屋被征收,补偿款怎么计算
都说拆迁补偿,既然有拆迁就会有补偿,我国法律有没有明确规定补偿的金额呢?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三个方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
拆迁补偿方式
人浏览
1,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报省人民政府价格、财政、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同意后执行。因征收土地拆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房屋,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出租的土地被征收后,如何分配征地补偿费
出租的土地被征收后,如何分配征地补偿费
出租的土地被征收后,征地补偿费该如何分配呢?土地承包经营权没有发生转移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费应依照有关规定分配给出租方。法律快车小编在下文为您一一介绍。一、
征地补偿分配
人浏览
先占用的土地往往都是自家的承包经营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使用权而不是一种所有权。使用权在拆迁中必须按照土地管理法的相关的年产6倍之上来进行补偿,这是土地承包经营权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土地税如何征收
土地税如何征收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报:纳税人首次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前,应先在税务机关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记,填写《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记
房产纠纷
人浏览
国家征收农民承包的土地需要履行法定的程序,应当发布土地征收公告、补偿安置公告等。而且征收土地之后要给农民给与一定补偿。如果按照你所说的,你们当地政府未履行相应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土地征收和征用的补偿
土地征收和征用的补偿
首先,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方案规定。其次,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
房产纠纷
次播放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被征用,征用单位将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谁?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被征用,征用单位将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谁?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在征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时,土地补偿费应由征地单位直接支付给被征地方,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不能直接
土地补偿
人浏览
1、土地征收的关键不在于农民是否签字同意,而在于是否是合法的。如果是合法的征地,农民不签字也是没有用的,因为征地是国家行为,是市县政府代表国家进行的。2、判断征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土地征收后闲置了怎么办
土地征收后闲置了怎么办
应无偿收回原土地使用者耕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征地补偿
人浏览
可以提供更多证据,证明多占了地;也可以先签收81平的款,多余的地要求相应的补偿。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