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后,土地确权后,户口迁出的还能继承吗?

更新时间:2023-02-24 20:14:09人浏览
问题描述:
土地确权后,土地确权后,户口迁出的还能继承吗?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1526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一、土地确权后户口迁出的还能继承吗
1、土地确权后户口迁出的其不能继承其土地。土地确权人只是对确权的土地拥有使用权,经营权,没有处分权,其土地的所有权不归属于确权人,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根据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二、第一顺序继承人分先后顺序吗
第一顺位继承人没有先后顺序,一般情况下都是平均分割的。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相关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相关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
①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
②不尽扶养义务
③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2023-02-24 20:12:51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8687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土地确权后户口迁出的其不能继承其土地。土地确权人只是对确权的土地拥有使用权,经营权,没有处分权,其土地的所有权不归属于确权人,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根据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一、土地确权后户口迁出的还能继承吗
1、土地确权后户口迁出的其不能继承其土地。土地确权人只是对确权的土地拥有使用权,经营权,没有处分权,其土地的所有权不归属于确权人,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
根据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二、第一顺序继承人分先后顺序吗
第一顺位继承人没有先后顺序,一般情况下都是平均分割的。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根据相关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相关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
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
①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
②不尽扶养义务
③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2023-02-24 20:12:55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5989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土地确权后户口迁出的不能继承,其不是因为该继承人的户口迁出,而是因为该土地为集体所有的,不够被继承。其使用权在土地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使用。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2023-02-24 20:14:09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土地确权后户口迁出的是否还能继承
土地确权后户口迁出的是否还能继承
无论土地确权后是否将户口迁出,一般是不能继承土地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的承包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可以由村集体分给本村
婚姻家庭
人浏览
土地确权后户口迁出的不能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的承包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可以由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且农民仅有经营权,没有处分权,故是承包土地不能作为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土地确权对出嫁女政策
土地确权对出嫁女政策
在土地确权中,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出嫁女承包土地的权利。在承包期内,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妇女离婚或者丧
房产纠纷
次播放
一般户口迁出农村后不能确认其农用地承包权,但是原有土地承包合同未到期的还可以确定其相应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多个心眼降低地板损耗
多个心眼降低地板损耗
一样的室内面积,自家铺的地板为何比别家的损耗率高一倍?业主陈小姐怀疑这是地板商在捣鬼。地板商则表示,难以避免误差大了点,愿以适当形式进行补偿。对于地板铺装的损耗
损害赔偿动态
人浏览
按照国家目前的法律规定,如果在迁出之前,在农村分得了土地 ,户口迁出以后,土地可以不用交回,但在本轮土地承包期到期后,下一轮土地承包开始时,你可能分不到土地。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竞标不参加能知道中标价吗
竞标不参加能知道中标价吗
竞标不参加在公告后能知道中标价。竞争性谈判谈判期间不可以公开每个投标人的价格,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但在结束
招标投标
人浏览
土地确权后户口迁出的不能继承,其不是因为该继承人的户口迁出,而是因为该土地为集体所有的,不够被继承。其使用权在土地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使用。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土地确权后户口迁出的不能继承,其不是因为该继承人的户口迁出,而是因为该土地为集体所有的,不够被继承。其使用权在土地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使用。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投标投诉期多长时间
投标投诉期多长时间
投标投诉期是10日之内。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投标活动的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
人浏览
关于非本村集体土地证是否可以变更的问题,需要遵循法定流程。想变更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必须向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登记申请,提交必要的材料,经过审核通过后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招标质疑要在多久时间内提出
招标质疑要在多久时间内提出
招标质疑要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提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内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招标投标
人浏览
如果土地确权时包含了你的份额,并且确权书上明确登记了你的名字,那么即使父母已经过世,村上一般也无权收回你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期内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企标和国标的区别
企标和国标的区别
企标和国标的区别是:企标是在企业范围内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管理要求和工作要求所制定的标准,由企业制定;国标是在国家围内适用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技术进步的标准
招标投标
人浏览
针对农村公路未铺设水泥路面的问题,您可以向当地交通部门进行咨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有相应的技术等级要求,不达标等外公路需要升级改造。为确保交通安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多长时间开工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多长时间开工
发出中标通知书30日后可以开工。投标人应在投标有效期内完成评标、定标和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工程即可开工。
招标投标
人浏览
投标保证金为项目总价的百分之多少呢
投标保证金为项目总价的百分之多少呢
投标保证金最高为项目总价的百分之二,同时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招标投标
人浏览
若邻居建房挖到您的宅基地土,您有权要求其承担责任。《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权益需赔偿实际损失。若不及时处理,可能会造成房屋结构受损,引发安全隐患。建议您先尝试与邻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投标有异议怎么投诉
投标有异议怎么投诉
投标有异议可以向招标人提出,或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行政监督部门可以要求招标人在处理投诉期间暂停签订合同,已签订合同的应暂停执行,等待处理结果。
招标投标
人浏览
你好双方协商不一致的可以诉讼
全部6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