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签订为期自1998—2059年的租赁期限,自申自批,是不是已构成职务侵占罪?

更新时间:2019-03-07 22:23:43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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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签订为期自1998—2059年的租赁期限,自申自批,是不是已构成职务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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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解释如下。
1、犯罪的主体 职务侵占犯罪的主体一般是有职务便利可利用,既可以是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例如董事、经理、监事或者其他主管人员;也可以是一般的工作人员,例如仓储、物流、财务、销售人员。
2、犯罪的行为条件 职务侵占行为的行为可以说是多种多样,根据刑法规定和司法实践,主要包括侵吞、窃取、骗取和其他方法。
(1) 侵吞:一般是指行为人利用合法主管、管理、经手、使用企业财物的便利,将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例如,收入不入账,据为己有;涂改账目、单据,缩小收入,加大支出,从中侵吞;多报消耗,加大报废物资数量;伪造支款凭证套取现金或顶库贪污。
(2) 窃取:是指将自己合法主管、经手、管理的公司财物秘密占为己有。行为人实施这类行为时往往采取做假账、伪造现场、谎称被盗、丢失、被人抢劫等方法。这也是职务侵占中常见的行为方式。最典型的是公司财物的保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窃取公司财物,据为己有。
(3) 骗取:是指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将公司财物占为己有。例如,某公司经理以虚假的投资项目为名,将公司资金转入自己账户,占为己有。
(4) 其他方法:是指采取侵吞、窃取、骗取等方法以外的手段非法占有企业财物。手段一般包括:内外勾结;白条抵库;利用计算机;利用彩票、福利抽奖作弊等。
3、犯罪的行为方式 职务侵占犯罪的行为方式一般都是作为,但也不能排除特殊情况下的不作为。
(1) 作为方式。一般包括: ① 通过制作、涂改等语言、文字行为,首先改变企业财物的所有权关系,然后据为己有。例如通过侵吞手段。 ② 通过身体的行为,将自己保管、管理里的企业财物秘密改变为自己的所有物。例如,通过盗窃手段。 ③ 通过编造、涂改、填报、虚假陈述等语言、文字行为,将不应该由自己所得的企业财物非法获取。例如通过诈骗手段,多报消耗,加大报废物数量。 ④ 通过其他积极的作为手段,将企业财物据为已有。例如,以借用、试穿、试用的名义非法占有等。
(2) 不作为方式。只能出现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因为单纯的不作为,很难将企业财物据为己有。根据司法实践,特殊情况下的不作为方式包括: ① 共同犯罪中,一些负有管理、经营职责的人员故意不履行职责,致使自己厅管理、经营的企业财物被其他同案人侵吞、盗窃、骗取,自己从中分成。这些人的不履行职责,是一种不作为方式,与同案人的作为方式互相配合,共同构成侵占或者贪污。 ② 下属财会人员为了巴结一些负责人、领导者,故意为其虚报冒领差旅费、工资、补贴等,这些负责人、领导者事后明知是冒领,但无异议或者默认,将冒领的财物据为己有。
2019-03-07 2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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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019-03-07 22: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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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不同地区立案标准不同,有的5000有的10000,类推,你这个100万可以算作数额巨大了,你还要注意是拒不返还~然后你看我给你提供的法条吧~望采纳~
2019-03-07 22: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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