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被电动车撞倒,肘关节骨折,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吗?

更新时间:2019-03-05 14:59:59人浏览
问题描述:
上下班途中,被电动车撞倒,肘关节骨折,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吗?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1585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首先根据情况判定下班所发生的骨折的原因,若是非自己原因造成的,则可以认定为工伤。

一. 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10.十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骨折一般属于十级工伤。

二.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规定: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第三十七条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十级伤残的,享受待遇为: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019-03-05 14:42:25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8438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劳动合同的形式,是劳动合同内容赖以确定和存在的方式,即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具体表现。《条例》第三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劳动合同具有严肃性,它是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利与义务的重要依据,它把劳动合同内容条文化,便于双方当事人履行和有关部门对劳动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也有据可查,能更有效地保护劳动合同当事人。
2019-03-05 14:43:30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7917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劳动合同的签订意味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的确立,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未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该给劳动者一定的补偿。那么,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补偿呢? 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里的一个月我们俗称为“宽限期”,换言之,用人单位可以在这一个月内的任何一天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过了一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两倍工资了。  综上,你可以要求你公司支付你半年的双倍工资,你也可以要求公司给你缴纳你在该公司工作期限的社会保险金。  相关知识:  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引起无效的原因大体有以下几种:  
1、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  
2、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如约定制造冰毒、假钞等。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3、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  
4、合同形式不合法。这是指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也未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依法或应当事人要求应当鉴证的劳动合同没有鉴证等。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后,就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2019-03-05 14:59:59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5504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未签劳动合同的,不需要因此支付补偿,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签订劳动合同的合法期限。
  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公司若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作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无过错情况下,用人单位属于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019-03-05 14:52:45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在超市摔伤的赔偿标准
在超市摔伤的赔偿标准
在超市摔伤的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如果构成伤残的,还有残疾赔偿金、如果造成死亡的,还有
损害赔偿
次播放
需要报警出具事故认定书,非自己主责的可认定工伤
全部9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上海电瓶车规定
上海电瓶车规定
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申请登记上牌。1、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
交通事故
次播放
工伤要经工伤认定才能算作工伤,工伤认定程序为:(一)调查事故发生经过,作相关的证据固定工作,对于一些容易更失或被损毁的证据应及时保全,对一些流动性强或无固定职业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下班回家买菜时被车撞能认定为工伤吗
下班回家买菜时被车撞能认定为工伤吗
下班回家买菜时被车撞能认定为工伤,在下班途中到菜市场买菜然后再回家,是日常生活工作中所必须的活动,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工伤赔偿
人浏览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跟公司签了三年合同提前走要赔钱吗
跟公司签了三年合同提前走要赔钱吗
跟公司签了三年合同,如果因为提前走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则要赔偿;如果未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则不需要赔偿。一般员工离职,需要提
劳动纠纷
人浏览
工伤要经工伤认定才能算作工伤,工伤认定程序为:(一)调查事故发生经过,作相关的证据固定工作,对于一些容易更失或被损毁的证据应及时保全,对一些流动性强或无固定职业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回家途中被电动车撞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回家途中被电动车撞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2008年2月21日下午,王女士下班回家途中被一电动车撞伤。后王女士被送往望京医院治疗。2009年4月1日,北京市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非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
劳保新知
人浏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上班途中被自行车碰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上班途中被自行车碰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上班途中被自行车碰伤,能否认定为工伤军林是兰州市七里河区某物业公司保安,2006年10月的一天傍晚,在家休息的他接到了单位打来的电话,通知他立即到单位开会。接到
工伤案例
人浏览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17、18条的规定,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以及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相关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驾车途中与狗相撞能要求理赔吗
驾车途中与狗相撞能要求理赔吗
驾车途中与狗相撞能要求理赔。此时,狗主人可取代狗成为事故当事人。对于驾车途中与狗相撞的交通事故案件,根据车辆驾驶人、乘车
交通事故
人浏览
工伤住院期间费用,社保处报销后的剩余部分应由工伤职工本人和医疗保险基金承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可以将谁列为被告?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可以将谁列为被告?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当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遭遇机动车事故的,他既可以向侵权人提出赔偿,也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赔偿。用人单位赔偿后可以向
交通事故处理
人浏览
上下班途中摔伤,是否为工伤?
上下班途中摔伤,是否为工伤?
案例:张先生是某公司职工,2011年2月5日,他在下班骑摩托车回家途中,由于天黑车快,受到对面汽车大灯照射,看不清路况,撞到了公路旁的沿石上,导致头部重伤。后去
妇女劳动权益
人浏览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未签劳动合同的,不需要因此支付补偿,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签订劳动合同的合法期限。超过一个月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员工上班路上交通事故能算工伤吗
员工上班路上交通事故能算工伤吗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
劳动纠纷
人浏览
1.你做的什么伤残鉴定?司法鉴定吗?不可能够不上工伤伤残等级啊,你应该去做劳动能力鉴定啊!2.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