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要他理赔?应该需要他赔偿多少?还需要支付他这个月的工资吗?

更新时间:2019-02-03 19:24:58人浏览
问题描述:
员工因失职造成经济损失,因此自己跳出合同需要给与赔偿吗?员工严重失职,造成事故,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情况下,自己跳出合同公司是否要他理赔?合同是跟他签3年,但是他只做了5个月,还造成公司的十几万的损失他需要承担责任吗?应该需要他赔偿多少?还需要支付他这个月的工资吗?是否要他理赔?应该需要他赔偿多少?还需要支付他这个月的工资吗?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交通事故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8100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员工入职满一个月,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有可能面临员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员工入职未满一个月,出现旷工,一般是按照公司规定处理,扣工资甚至辞退。劳动法并未明确旷工应如何处罚,但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019-02-03 18:57:15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7384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1) 概要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
  
(2)适用情形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019-02-03 19:02:46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5520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一、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主要情形 
(一)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导致企业损失:如劳动者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而径自离开工作岗位,使得短期内企业无法补充人员或者,有些公司的重要项目可能因劳动者的不辞而别而无法完成,造成外部的商业违约风险,间接给公司造成损失; 
(二)劳动者违反相关约定导致企业损失,如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泄漏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从而导致企业利润下滑产生经济损失;  
(三)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劳动者职务行为导致企业损失,主要表现为没有按照岗位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有未尽职责的严重过失行为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使用人单位有形财产、无形财产遭受重大损害的情形。比如,商业银行的业务经理违反风险控制规定随意放贷,从而造成的银行呆账坏账。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追究赔偿责任的原则 对于前述的前两种情形,通常是在员工离职后发生的,双方已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追究劳动者的损失赔偿责任,可以按照双方约定并结合实际损失大小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此时用人单位追究劳动者的赔偿责任主要以民法通则等作为法律依据,以实际损失为主要参照标准。 对于在职期间所导致的损失,应考虑劳动关系的特殊性。首先,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既是企业财产的所有人、管理人,又是企业内部的管理者和监督者,所以一旦发生劳动者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情况,用人单位就具有双重身份,即既是受害人,又是劳动者的管理者。如果在此情况下让劳动者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那么企业作为管理者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此不符合公平原则。其次,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对价即劳动报酬与劳动者创造的劳动成果具有不对等性,企业作为劳动成果的享有者,更应承担经营风险。再者,用人单位的每一项工作都由不同的劳动者来完成,如果严格要求劳动者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实质是将企业的经营风险全部转移到劳动者身上,这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来说,不尽合理。  偿以下费用: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对劳动者违反保密约定或竞业限制约定侵犯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导致损失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可以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进行赔偿(《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而对员工在职期间因职务行为导致企业损失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只能要求劳动者进行限额赔偿,如劳动部印发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亦规定,劳动者因本人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依法要其赔偿,并需从工资中扣除赔偿费的,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收入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019-02-03 19:24:58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5748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一、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主要情形 
(一)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导致企业损失:如劳动者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而径自离开工作岗位,使得短期内企业无法补充人员或者,有些公司的重要项目可能因劳动者的不辞而别而无法完成,造成外部的商业违约风险,间接给公司造成损失; 
(二)劳动者违反相关约定导致企业损失,如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泄漏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从而导致企业利润下滑产生经济损失;  
(三)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劳动者职务行为导致企业损失,主要表现为没有按照岗位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有未尽职责的严重过失行为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使用人单位有形财产、无形财产遭受重大损害的情形。比如,商业银行的业务经理违反风险控制规定随意放贷,从而造成的银行呆账坏账。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追究赔偿责任的原则 对于前述的前两种情形,通常是在员工离职后发生的,双方已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追究劳动者的损失赔偿责任,可以按照双方约定并结合实际损失大小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此时用人单位追究劳动者的赔偿责任主要以民法通则等作为法律依据,以实际损失为主要参照标准。 对于在职期间所导致的损失,应考虑劳动关系的特殊性。首先,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既是企业财产的所有人、管理人,又是企业内部的管理者和监督者,所以一旦发生劳动者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情况,用人单位就具有双重身份,即既是受害人,又是劳动者的管理者。如果在此情况下让劳动者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那么企业作为管理者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此不符合公平原则。其次,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对价即劳动报酬与劳动者创造的劳动成果具有不对等性,企业作为劳动成果的享有者,更应承担经营风险。再者,用人单位的每一项工作都由不同的劳动者来完成,如果严格要求劳动者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实质是将企业的经营风险全部转移到劳动者身上,这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来说,不尽合理。  赔偿以下费用: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对劳动者违反保密约定或竞业限制约定侵犯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导致损失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可以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进行赔偿(《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而对员工在职期间因职务行为导致企业损失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只能要求劳动者进行限额赔偿,如劳动部印发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019-02-03 19:17:38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离婚赔偿需要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离婚赔偿需要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因一方的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离婚赔偿,那么离婚需要赔偿精神损失费吗?离婚赔偿包括物质赔偿,还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因此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法律快车
离婚赔偿
人浏览
单位违法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父债子要还?
父债子要还?
我们都知道有个民间俗语叫父债子偿,就是说父母欠下的债子女来还天经地义,这是我国一直以来的传统观念。那么,这是不是也符合法律规定?!实际上,我国法律规定的是父债子
民间借贷纠纷
人浏览
试用期内辞职,用人单位应按出勤一次性结清工资。工资是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只有提供了劳动,就偶获得劳动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注册公司需要多少钱?
注册公司需要多少钱?
核心内容:经过2014年公司法的修改后,注册公司不再需要验资、审批的流程简化了,所需的费用也有所缩减。但不同地区有所差异,以广州为例,基本的费用在413元,以下
注册登记
人浏览
当事人依法可以“私了”赔偿的交通事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6个条件:1、仅限于财产损失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交通事故不能“私了”。2、仅限于当事人对事故的事实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我还需要赔偿违约金吗?
我还需要赔偿违约金吗?
编辑同志:我是一家单位的员工,1999年进入这家单位时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期限为1999年8月1日至2004年7月31日,并且还约定如果提前解除劳动合
违约金
人浏览
通常情况下,如果侵权人的行为导致受害人受伤,依照我国的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受害者可以请求侵权人依法支付相应的赔偿金,从而补偿自己因受伤而遭受的损失,通常情况下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交通事故交通费无单据如何赔付:交通事故交通费无单据不赔付。因为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在审核交通费用凭证的关联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多少钱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多少钱
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赔偿数额如下: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按照一定的规定进行赔偿,参考因素有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误工时间,由受害
交通事故
次播放
通常可以提出离婚。但是,由于精神病患者属于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而配偶又是其法定的监护人,所以,一方在提出离婚诉讼前,必须先要求人民法院变更精神病患者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临时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临时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临时工正常辞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临时工因为过失性辞退也不需要经济补偿,造成用人单位损失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临时工非过失
劳动纠纷
人浏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公司解除合同的赔偿金需要交税吗
公司解除合同的赔偿金需要交税吗
公司解除合同的赔偿金需要交税。赔偿金等同于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经济补偿金需要缴税,因此赔偿金也需要。根据法律规定,个人因与
个人税收筹划
人浏览
一般工伤骨折赔付多少,需要先向人社局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根据等级享受工伤待遇。具体情况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应该为离婚支付多少?
你应该为离婚支付多少?
随着人们婚姻观念的不断进步,以及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冲击,我国的离婚率呈递年上升趋势,离婚,也正成为越来越多的人不得不面临的问题。经济社会要算经济账,离婚也是如此。
离婚财产分割
人浏览
我们还需要不需要贝塔斯曼?
我们还需要不需要贝塔斯曼?
全球知名出版企业水土不服书友会全面撤出中国市场贝塔斯曼书友会,一个曾令无数中国读者痴迷和追捧的名字,在今年7月的酷暑中轰然倒下。贝塔斯曼书友会1995年进入中国
消费关注站
人浏览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工时制度】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八条【休息日最低保障】用人单位应当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合同解除要赔偿违约金
合同解除要赔偿违约金
如果因违约导致合同被解除,可以同时主张解除合同与主张违约责任,也就是因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可以在解除合同
合同纠纷
次播放
一、聘请你的是包工头还是工地的施工单位。如果是工地施工单位。你和施工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